1.考前30分钟,应考人员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座位参加考试,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2.迟到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120分钟内和考试结束前10分钟不能交卷出场。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考试成绩无效。
3.此项考试为闭卷考试,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进入考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例如手机、智能手表、书籍等)进入考场的,应放在指定位置,其中电子产品须关闭电源。未按规定存放的,考试成绩无效。
4.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或考试信息的,考试成绩无效。
5.保持试题本、答题卡的完整,有损坏行为的,考试成绩无效。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或者将试题本、答题卡带出考场的,考试成绩无效。
7.保护好本人的试题本、答题卡,避免他人窥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成绩无效。
8.遵守考场纪律,违纪违规者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