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要求,进一步凝聚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合力,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财政部“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经财政部党组决定,近日印发《财政部关于成立财政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财人〔2021〕95号,以下简称《通知》),成立财政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通知》明确,领导小组组长由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党组成员担任,成员包括财政部有关司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通知》还规定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工作规则、工作要求等事项。
领导小组的成立,符合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是财政部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依法依规发挥职能作用的具体体现,将助力形成全国财政系统上下一盘棋的工作局面,有利于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推动财政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全面服务党和国家事业 发展全局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