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分类:是指根据事物的本质属性或显著特征把对象划分为具有稳定性和系统性并具有从属关系的小类的逻辑方法。
27、类比:是指依据两个或两类对象之间存在着某些相同或相似的属性,推出它们还存在其他相同或相似的属性逻辑方法。
28、归纳法:是指从个别,经过分析、比较得出一般的逻辑思维方法。
29、穆勒五法:逻辑学家穆勒在总结前人的逻辑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一套探索因果联系的逻辑归纳方法,级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和剩余法。
30、概括:是在考察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的基础上,抽取其共性并推广到该类事物的全体,从而形成关于该类事物的一般性认识的推理方法。
31、猜想:是指依据一定的经
验事实瞿推测解释这一事实的原理,并进而提出一定的假说的思维方法。
32、溯因:是指对已知的事实作出科学解释的方法。
33、预见:是指对未知的事实作出科学的推断,它是以因果性的正确认识为基础的。
34、模型:是指人们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而对认识对象所作的抽象描述。
35、模型化方法: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人们利用模型达到目标的方法。
36、逻辑方法:是指运用逻辑的手段去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方法。
37、创造性思维方法:是指人类在开拓认识领域、创造认识新成果过程中使用的富有创新意义的思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