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自考婚姻家庭法(一)非选择部分练习题1
一、名词解释题
26.买卖婚
27.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
28.法定财产制
29.别居
30.遗弃
二、简答题
31.法定婚龄的立法依据。
32.我国《婚姻法》对子女的探望权是如何规定的?
五、论述题
33.论述违反夫妻间扶养义务的法律后果。
三、案例分析题
34.王海与赵红2002年3月经人介绍相识,王海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该病属于法律规定的暂缓结婚的疾病。为达到与赵红结婚的目的,王海一直隐瞒病情。2002年8月,两人登记(武汉自考)结婚。婚后赵红发现了王海的病情,王海也如实相告。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告知此病很难治愈且极易传染他人,赵红思之再三,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王海与赵红的婚姻是否属无效婚姻?
(2)王海可否请求人民法院调解?
(3)不服法院判决时可否上诉?
35.李某(男)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3个月后,于1996年1月登记结婚,共同居住在由婚前男方单位分配的公房内,次年生育一女。李某原系国有企业职工,于2000年辞职,2001年,他未与妻子商量便向他人借债3万元,资助他的一个朋友出国,已还债2万元,尚欠1万元。后来,李某多次参与赌博,经常深夜不归,对母女生活极少关心,也不负担家庭开支。王某工资微薄,为维持母女生活,已借债2千元。夫妻关系日趋冷淡,虽经多次规劝,李某仍我行我素。无奈,2004年12月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解决住房和女儿抚养费问题,并提出2千元债务由双方清偿。李某表示坚决不离婚,如法院一定判决离婚,他也不能负担女儿抚养费;尚欠1万元借款由双方清偿,女方应无条件搬出目前住房。就住房问题,法院审理查明,在2000年李某原单位住房改革时,已用两人存款以市场价购买了此房,房屋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所有权人是李某。
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在男方坚持不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2)离婚后,李某对女儿是否有抚养教育义务?
(3)现住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本案两笔债务应如何定性与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