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选择题 (共2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设立的立法,采用
A.自由主义 B.准则主义
C.特许主义 D.准则主义与核准主义相结合
2.公司法确认的资本三原则不包括
A.资本确定原则 B.资本维持原则 C.资本不变原则 D.资本流动原则
3.根据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代表
A.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B.1/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C.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D.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不包括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行政责任 D.救济责任
5.下列对公司债务的表述,正确的是:公司以其
A.注册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B.实收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C.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D.净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6.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对于是否转换为股票,由 决定。
A.公司 B.股东会 C.董事会 D.债券持有人
7.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合同的形式
A.应当用书面形式 B.既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C.可以用口头形式 D.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资产负债表的三大要素中,不包括
A.资产 B.负债 C.所有者权益 D.现金流量
9.我国对企业所得税税率实行
A.比例税率 B.定额税率 C.累进税率 D.差别税率
10.春晖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下列情形中,属于破产债权是
A.甲公司要求收回其租赁给春晖公司的房屋
B.乙公司因派员参与破产程序花去的差旅费2万元
C.丙银行贷给春晖公司的50万元贷款,但尚未到还款期
D.丁银行贷给春晖公司30万元贷款,春晖公司以机器设备抵押,还款期已届满
11.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 B.重大误解的合同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D.欺诈合同
12.下列关于合同形式的表述,正确的是
A.合同只能采用书面形式B.合同不能采用口头形式
C.法律.法规对合同形式有规定的,应当遵守规定
D.电子邮件不是书面
13.我国合同法采用的违约责任的归则原则基本是
A.过错原则 B.无过错原则 C.过错推定原则 D.严格责任原则
14.以下票据行为中,属于汇票特有的是
A.出票行为 B.背书行为 C.承兑行为 D.保证行为
15.下列关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代位求偿权既适用于财产保险也适用于人身保险
B.保险人只能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
C.代位求偿权的范围不得超过保险人的赔付金额
D.代位求偿权的产生可以在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之前
16.下列行为中,属于垄断行为的是
A.联合限制竞争 B.诋毁他人商誉 C.假冒他人商品的包装 D.商业贿赂
17.消费者王某在使用从甲公司购买的产品时,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受伤,当他向甲公司去索赔时发现,甲公司已被拆分为乙公司和丙公司。王某的损失应由
A.甲公司承担 B.乙公司承担
C.丙公司承担 D.乙公司和丙公司连带承担
18.张某购买了高压锅,其产品说明书上注明的安全使用期为8年,如果因该产品存在的缺陷造成张某的人身伤害,则张某要求赔偿的请求权的期限为
A.自张某购买之日起10年 B.自张某购买之日起8年
C.自损害发生之日起10年 D.自损害发生之日起8年
19.依照我国劳动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处理劳动争议的方法中,不包括
A.和解 B.罚款 C.调解 D.仲裁
20.下列方式中,属于环境法上特有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的是
A.停止侵害 B.消除危险 C.排除危害 D.恢复原状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共80分)
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
21.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2.公司债券23.公司资本
24.提存25.产品
三.简答题(每题6分)
2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
27.公司的特征
28.票据权利的获得条件
29.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类型
四.论述题(每题13分)
30.试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公司的特点
31.试论公司资本的原则
五.案例分析题(10分)
32.1998年1月,5家集体所有制企业依据我国《公司法》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了进一步扩大食品公司的生产规模,食品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增资方案,即由现有股东按照目前出资比例继续出资,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600万元。股东会对该方案表决时,3个股东赞成,2个股东反对,股东会做出增资决议。赞成增资的股东原出资总额为640万元,占食品公司注册资本的64%;反对增资的股东原出资总额为360万元,占食品公司注册资本的36%。股东会结束后,董事会通知所有股东按照股东会决议缴纳增资方案中确定的出资额数。2个反对增资的股东拒绝缴纳出资。董事会决定暂停这2个股东1998年度的股份分配,用以抵做出资。这2个股东不服董事会决定,以食品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东会的增资决议无效。
食品公司是否应当被列为被告?为什么?
人民法院应否支持作为原告的2个股东的诉讼请求?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