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有8个质量要求:
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
(一)可靠性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报告,如实反映符合会计确认和计量要素的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总结:可靠性即不做假账。
(二)相关性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预测。
(三)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四)可比性
1.纵向可比:企业对于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2.横向可比: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五)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处理,不应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如:售后回购。
(六)重要性
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
确定重要性的标准:
1.提供的会计信息对决策者的决策有无影响;
2.某一交易或事项的数量占该类交易或事项数量的一定比例。
(七)谨慎性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不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如提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
(八)及时性
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不得提前或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