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已完成应用型侦查学自考本科专业所有课程考试并已合格(包括统考和省考)的考生,请于2019年11月8日前申请安排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注:已安排过指导老师,还未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或答辩不合格的考生不用再申请,由原指导教师继续指导论文),待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后,可参加2020年3月份的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申请方式:
1、填写毕业论文指导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考籍查询截图发送至邮箱:cjzkb414@163.com;
四川警察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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