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自考本科 > 地区 > 内蒙古 > 政策信息 > 2018上半年内蒙古自考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公告

2018上半年内蒙古自考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公告

2018-04-25 09:45:04  来源:金宝搏188入口

2018年上半年内蒙古自学考试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的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2018年上半年内蒙古自学考试期间考点认定的违规考生考场号、座位号、考生号、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下列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人所参加考试的考点所在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也可向我中心直接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届时,我中心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471-3261805   传 真:0471-3261714-803。

点击查看:2018年上半年内蒙古自学考试考生违规情节及拟处理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8年4月14日     

1
意向表
2
学习中心老师电话沟通
3
查看评估报告
1、年龄阶段

2、当前学历

3、提升学历目标

4、意向学习方式

报考所在地
*
*
*

查看成人高考最新资讯 查看远程教育最新资讯

自考专业快选

自考热门专题

自考热议话题

自考推荐文章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