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自考本科 > 专业选择 > 江苏 > 江苏法学 (本科)
江苏法学 (本科)  专业代码:2030101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法律工作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本科基本要求:主要培养从事政法机关和其他部门法律实际工作以及法律教育、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在专科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外法律和法学的动态,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

意向调研
没找到您想报的专业?您还可以: 查看成考专业
报考对象
凡专科及专科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报考条件
各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课程设置

专业名称:2030101  法学(本科段)  

主考学校:苏州大学


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
1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2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
300015英语(二)任选一门14
327016日语14
327017法语14
327018俄语14
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
5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
600230合同法5
700167劳动法4
800249国际私法4
9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
1000226知识产权法4
11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
1200227公司法4
1300258保险法3
1400169房地产法3
1505680婚姻家庭法3

05678金融法不考外语者的换考课程4

00263外国法制史4

00257票据法3

00233税法3
1610200法律毕业论文0
学分合计不少于66学分


说明:


1.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2015版)第11条。


2.申请学位的,除英语外其他学位要求课程不予免考,免考英语的,可申请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位英语考试;替代学位要求课程的课程成绩,可视为学位要求课程的成绩。不考英语的,不授予学位。


(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就业方向
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可以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