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考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如下:
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3706,2学分)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3707,4学分) | |
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3708,2学分)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3709,4学分) |
说明:
1、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的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的考试。从2015年10月起,“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学分)。
2、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的,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