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编辑 厉皆蒙 2016-06-02 大 中 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188金宝搏beat官网登录 法》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金博宝最新官方网站查询网址 批准建立的国有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14492),由温州市人民政府联合浙江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举办。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院位于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毗邻温州南动车站。规划占地总面积约1000亩,总建筑面积约26.5万平方米,总投资15亿元。现有公共安全管理(公共事务方向)、工业设计(信息交互设计方向)、工程造价、安全防范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消防工程技术6个特色专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2016年面向浙江省、安徽省招生,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按金博宝最新官方网站查询网址 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高考(含单考单招)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 学院各专业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
第八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九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学院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时,依据考生报考学校的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进行征求志愿。
第十一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院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普通高考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单考单招为专业理论、语文、数学(化学)、外语。
第十三条 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公共安全管理(公共事务方向)、安全防范技术两个专业每学年收取学费6000元,工程造价、物联网应用技术、消防工程技术、工业设计(信息交互设计方向)四个专业每学年收取学费6600元;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均为四人间,每间均配有独立的盥洗室和卫生间,配备有热水器和空调。
第十七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生入学注册后可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并由学院负责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
第十八条 学院通过招生网公布招生录取结果。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邮编325016)
招生热线:(0577)85108035 85108037 85108011
招生负责人:陈体令
招生联系人:周建丹
学院网址:www.zjist.cn
招生网址:zs.zjist.cn
电子邮箱:zjaf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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