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入托时承诺直到毕业学费都不会变,怎么现在突然通知学费要上涨,而且幅度还很大。”15日,不少来到朝阳区北双桥路华人巨擘双语私立幼儿园接孩子放学的家长突然被园方告知,全园全体幼儿均要涨学费,家长对此大为不满。就此,该幼儿园所属北京向日葵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回应,因收费标准相对周边市场较低,故决定对费用加以调整。
日前,北京晨报记者来到该幼儿园,多位家长表示,孩子刚入托时,交的学费为每月800元左右,幼儿园曾经口头承诺,已经入园的学生直到毕业学费都不会变,只会对新入园的学生随着市场行情涨价,“但上周五我们去接孩子放学,学校突然发给每位家长一张纸质通知,称要调整幼儿教育收费标准,全体学生每个月学费涨到将近2000元,还不包括伙食费、生活费等,这属于违约吗?”记者看到通知由“北京向日葵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署名的教育费收费标准通知单,上面写明,“针对新入园、已在园的幼儿,自8月15日起(针对新入园幼儿)、9月1日(针对已入园幼儿)起教育费标准均调整为每月交费1860元(不含餐费)”。
记者联系到北京向日葵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女士解释称,“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发现,我园收费800元,别家幼儿园收费2000元,收费标准相比周边市场低了一多半,我们也是结合本园整体运营情况,才决定提高收费标准。今后肯定会对幼儿园的软、硬件设施条件相应提高,提升办园品质。”针对幼儿园曾承诺过已入园学生学费不会变的说法,对方表示,“已在园并且交了全部学费的,不涉及调整费用问题;已在园且交了部分学费的,仅按收费标准补交9月1日后教育费差额即可。”
8月23日,记者致电园长杨女士,杨女士说:“下周一公司那边还会开会协商这情况,我们会针对每个孩子进行相应收费方案,家长可下周二来园里咨询。”
北京蓝鹏律所主任张起淮律师称,“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口头约定属于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若当作依据后,一方有变更合同的行为,需要取得另一方的同意,且需具备相应的理由。针对本案例,如果园方事后不认可自己此前的承诺,但有家长能提供当初园方相关说法,那么园方就违约了,需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线索: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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