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成绩22日起可查询 西藏合格线280分
21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今日8时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考生可通过多种方式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登陆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今日上午8时起,考生可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电信用户拨打号码16899800、联通用户拨打号码11699800进行查询。
“西藏自治区考生还可以致电自治区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0891—6285672查询成绩,也可直接前往办公室进行查询。”自治区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办的规定,如果考生对所公布的成绩有异议,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成绩核查。相关部门对考生成绩进行核查后会书面通知考生核查情况。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实行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的方式。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11月24日9时至12月4日24时,登陆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16日至30日,到自治区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拉萨市慈松塘中路8号)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原件(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报名时提交的本人照片同一底片2寸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4张和报名时开具的证明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此外,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宜另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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