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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计划3791名,其中初中特岗教师823名,小学特岗教师2968名。特岗教师岗位设在2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和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区县的县城以下(不含城关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计划分配详见《安徽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计划表》。 |
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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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限报考小学岗位)。
3.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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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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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金博宝最新官方网站查询网址
“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tg.ncss.org.cn,下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8日至6月17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等,教育信息:包括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类别、专业名称等,简历信息:包括学习工作经历、奖惩情况、技能及特长、既往病史等。
(二)资格审查
1.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最迟于6月18日18:00前结束。
2. 资格审查结束后,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省人社厅”,下同)核准,相应调减或取消计划。
3. 报考人员要在6月19日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虽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可在6月21日12:00-18: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4.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6日8:00至6月28日18:00直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 笔试
笔试时间:6月30日上午9:00-11:30。
7月9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教育网(http://www.ahedu.gov.cn/,下同)查询。面试人选以设岗县(区)为单位,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12日通过安徽教育网和金博宝最新官方网站查询网址
“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布。
2.资格复审
拟参加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2013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从网上下载打印)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从教学校出具的从教经历证明、《2013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从网上下载打印)原件。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省教育厅于7月20日在安徽教育网统一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3. 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总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各设岗县(区)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通过拟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于7月27日前在各设岗县(区)教育网发布,并将岗位空缺数分学段按学科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四)考核、体检
各设岗县(区)于8月9日前完成考核、体检工作。
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确定人选
各设岗县(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建议名单,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加盖公章后,于8月11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共同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通过安徽教育网公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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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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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于8月下旬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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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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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由设岗县(区)教育局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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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聘用合同与上岗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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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下旬,应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区)教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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