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司法考试经济法消费者法考点汇总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法律教育网 2011-09-13 大 中 小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2、向消费者倾斜,给消费者以特别保护的原则;
3、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原则;
二、消费者的权利
1、保障安全权:人身安全权及财产安全权。
2、知情权:
①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了解商品或服务 的有关情况;
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情况必须是真实的。
3、自主选择权:
①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②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 或者服务方式;
③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 务;
④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公平交易权:
①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②有权拒 绝经营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其主体包括以下四种:
①商品的购买者;②商品的使用者;③服务的接受者;④第三人,
6、结社权
7、获得有关知识权
8、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尊严尊重权
9、监督批评权
三、经营者的义务
1、履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
2、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
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4、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
5、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6、出具售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义务;
7、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8、履行“三包”或者其他责任的义务;
9、不得以格式合同等方式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和义务;
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四、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0 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承担民事责任:
①商品存在缺陷的;
②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③不符合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④不符合商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⑤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的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⑥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⑦服务的内容和收取的费用违反约定或法律规定的;
⑧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 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的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2、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民事责任的具体范围
①人身损害的民事责任。人身损害的民事责任包括:
a.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人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 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及其他费用。
b.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残疾的,除赔偿上述费用外,还应 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用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 等费用。
c.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 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d.经营者违反本法第 25 条规定,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应当停止侵害、恢法律/教育|网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②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经营者在财产损害方面的民事 责任作出具体规定,除了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以外,这些责任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a.修理;b.重作;c.更换;d.退换;e.补足商品数量;f.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g.赔偿损失。
3、几种特殊情况下的民事责任。
①“三包”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5 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 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 次修理不能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 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②以邮购方式销售商品中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邮购方式 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 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③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中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7 条规定: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 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收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 合理费用。”
④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4、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
本法第 49 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 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1 倍。”
(二)行政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0 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侵犯消费者权益情形之一的, 应承担行政责任,受到行政处罚:
(1)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产国家明文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 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7)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 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8)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行政处罚的具体方式包括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三)刑事责任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或死亡,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的犯罪行为也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①以暴力、威 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 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编辑推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 ||||||||||||||||||||||||||||||||||||||||||||||||||||||
|
||||||||||||||||||||||||||||||||||||||||||||||||||||||
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指南 | ||||||||||||||||||||||||||||||||||||||||||||||||||||||
司考简介 | 考试内容 | 报名条件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
报名程序 | 授予资格 | 答案异议 | 成绩查询 | 合格分数线 | ||||||||||||||||||||||||||||||||||||||||||||||||||
港澳台报名事宜 | 考试大纲 | 历年真题 | 案例分析 | 经验交流 | ||||||||||||||||||||||||||||||||||||||||||||||||||
法理学 | 宪法 | 法制史 | 经济法 | 刑法 | 行政法 | 刑事诉讼法 | 行政诉讼法 | |||||||||||||||||||||||||||||||||||||||||||||||
民事诉讼法 | 民法 | 商法 | 卷四综合 | 司考问答 | 复习指导 |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金宝搏188入口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金宝搏188入口 ”,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