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搏188入口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复习:本证与反证

http://sifa.eol.cn来源:金宝搏188入口  作者: 2017-08-30  

本证与反证

  按照证据与当事人所主张事实的关系,可以把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

  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有肯定性作用的证据,称为本证。

  如原告主张被告应返还逾期借款,他向法院提交的被告书写的借条即为借款事实的本证。本证的主要作用是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的真实性或可靠性予以肯定。

  而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予以否定的证据,则为反证。

  如前例被告出示了一张原告与被告共同签署的一份备忘录,该备忘录的内容是说明上述借条只具有形式上的意义,事实上双方当事人并未发生借用关系,该备忘录即为借款事实的反证。应当注意的是,反证是针对本证所主张的事实的否定,如果被告提出的是一个证明新的事实的而不是否定原告所主张的事实的证据,则不应认定为是反证,而是一个新的本证。比如,在上例中,被告提出一张由原告书写的被告已返还借款并说明因借条已丢失而无法将被告的借条退还被告的书证,即为一个证明被告已经返还原告借款的事实的本证,而不是被告用以否定原告借款给被告这一事实的反证。

  由此,我们应当认识到,第一,本证通常情况下由原告提出,但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也有提出本证,不能简单地认为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第二,反证否定的对象是针对本证所证明的事实,而不是直接针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用以否定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证据不一定都是反证。

编辑推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试卷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卷一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卷二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卷三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卷四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试题答案
更多试题及答案请单击查看>> 司法频道>>
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指南
司考简介 考试内容 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程序 授予资格 答案异议 成绩查询 合格分数线
港澳台报名事宜 考试大纲 历年真题 案例分析 经验交流
法理学 宪法 法制史 经济法 刑法 行政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民法 商法 卷四综合 司考问答 复习指导

分享到 更多

收藏此页我要打印我要纠错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金宝搏188入口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金宝搏188入口 ”,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推荐阅读
eol.cn简介| 联系方式| 网站声明| 京ICP证140769号| 京ICP备1204535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金宝搏网站首页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chaocharen.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