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背诵口诀
http://sifa.eol.cn 来源: 作者:法律教育网 2012-05-24 大 中 小
导语:司法考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背诵口诀。行政法在理解上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讲都不是很轻松,在复习备考时间紧张的情况下,我们还是需要进行一定的强记的,小编特整理了以下行政法类记忆口诀,以供参考。
一、行政法
1、基本原则——民权理当守法
2、行政处分种类——记职级,除大告
3、法规、规章公布日实施情形——行货全汇
4、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情形——魄力(迫立)未消
5、减轻或不予治安处罚情形——魄力倾销(迫立轻消)案
6、治安从重处罚情形——6人重教
7、信息公开事项——他身知参事设职
二、行政诉讼法
1、中院管辖案件——港澳台、外省他县,关贸承销系专补重约
2、再审情形——他回开庭漏判
3、依职权调取证据——终止追回利益
4、不能定案证据——程禁期迫证他原处偷表
5、不能认定行政合法的证据——自剥未复
6、申请撤诉条件——符宣准真人
7、延期审理情形——新证重验,补到回他
8、诉讼终止情形——他能抗审终释死
9、作出撤销判决情形——滥法证法律//教育网违约
10、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情形——更不理他
11、作出确认判决情形——实损不撤
三、国家赔偿法
1、行政赔偿范围
(1)侵犯人身自由权——强拘禁
(2)侵犯生命健康权——他打武
(3)侵犯财产权——强罚征派他
(4)不赔情形——自个抗错
2、刑事赔偿范围
(1)侵犯人身权——打武判拘捕
(2)侵犯财产权——查扣缴结财产
(3)不赔情形——自个造刑究他
3、民行司法赔偿范围——执保强侵
4、不予受理司法赔偿范围——民诉再审无他
5、司法追偿范围——武力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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