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得低分如何破?
http://sifa.eol.cn来源:考试吧 作者: 2016-01-13 大中小
一、为何案例分析题的得分如此之低
从我们在多年考前辅导中掌握的情况看,造成案例分析题应试失败的原因,主要有如下情况:
其一,做题速度过慢,根本没能做完所有试题,部分考生甚至还剩下2-3道题。
其二,弄清楚了案例分析题题干中交待的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却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点,读完题目后,大脑即一片混乱。
其三,看懂了题目,但不知如何下笔回答题目中所设的提问,深恐一写就错;好不容易下决心提笔作答,但一写就多,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得要领,费力又不讨好。其四,能够下笔作答各个问题,但很快发现自己的观点前后矛盾,分析题目的思路颇不统一。于是抓紧涂抹重写,一阵子忙乱下来,卷面上箭头满天飞,卷面效果一塌糊涂,十分难看,从而影响卷面分数。
其五,对题目中所涉及的一个关键性法律问题拿不准,而这一关键性问题又决定着其他问题的作答,心中着急不已,而又束手无策。把过多精力浪费在难题上,临到交卷的最后关头,只好匆忙间作出取舍,草草应付,自然难得高分。
以上作答案例分析题的各种窘相,可能所有的考生都或多或少地遭遇过。造成以上各种情形的原因,固然有相关法律知识点掌握不牢等因素在作怪,但更多的在于应试案例分析题的经验严重不足,作答案例分析题的方法有所不妥。我认为,通过在考前多做案例分析练习题(而且法律教育网网校的老师强调亲自动手练习,深感赞同),巩固已掌握的常考的基本法律制度、澄清有关法律知识的易混淆点,以积累作答案例分析题的经验、掌握基本的做题技巧,培养正确的做题方法、养成分析案例分析题的正确思路,是非常关键的。而知识、经验和方法,正是提高案例分析题得分的重要因素,是三位一体的致胜武器。
如前所述,知识、经验和方法是提高卷四得分三位一体的致胜武器。“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牢固掌握相关知识点固然重要,但良好的做题方法,准确的分析试题的思路,以及丰富、实用的做题经验,则是更为重要的东西。希望大家通过案例分析题的实战训练,再加上自己的思考,每个人都能掌握一套良好的作答案例分析题目的方法。
二、关于案例分析题练习的建议
第一,由于案例分析题目综合性较强,难度较大,要求具体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较高,大家最好复习司考到相当阶段后再做案例分析题的练习。
第二,案例分析题的练习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大家可量力而行,不宜贪求过多的练习。
第三,考生在作答每一个题目时应坚持独立思考,亲自动手用笔写出答案来,尔后再对照答案部分,看一看自己成功在何处,错误在何处,不明白的地方可参考答案的解释。最后,应对照老师或参考书上的解题思路,检讨一下自己分析题目的思路有无重大偏差,以求下次作答类似题目时不再重蹈覆辙。
这里要强调的是,在平时练习中,一定要亲自动笔写出答案,而非在头脑中一形成抽象、模糊的大致答案后即急于翻看正确答案。许多考生在司考考场上作答卷四时,会陷入眼高手低的窘境,这就是平常不勤于动手写答案,缺乏实际操作能力所致。
三、做好案例分析题的一般步骤与方法
如前所述,案例分析题一直是考试中平均得分最低的,也是令许多考生望而生畏的题型。很多考生在考前复习中就怕做案例分析题,在实际考试中更缺乏自信,答题时往往感到一片茫然,不着边际,因此低分的结果在所难免。其实,案例分析题并非如许多考生想象或认为的那样可怕,只要抓住复习与应试的规律,就非常容易作答,甚至成为你最易得分的一种题型。
首先,从应试规律来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首先确定本案例分析题考的是哪一个部门法的内容,这是较容易判断的事情。从历年考试的案例分析题来看,无非是以下几个部门法的内容: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专利法、继承法、刑法、刑诉法、民诉法、仲裁法、公司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国际经济法以及律师法第十几部法律、法规,而交叉考查若干个部门法的案例分析题尚不多见,即使有,也是以一个部门法的考点为主,个别问题兼及其他部门法的个别知识点。
2.其次确定考查的是哪一个或哪几个法律制度。确定了部门法之后,思考的范围就大大地缩小了。尔后可根据问题的设置来确定所考查的具体制度为何,如在民诉法试题中,考查管辖、当事人、诉讼程序往往是家常便饭。从历届试题情况看,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考查部门法中最重要的内容,即最基本的概念、法律制度等,只要掌握了一个部门法中最基本的规定,你就会充满信心。
3.详细分析案情,并不急于书面作答。一般而言,案情叙述中所给出的有法律意义的信息都是有用的,要么正面地提供解答线索,要么反面地提供干扰正确作答的信息,因而不要忽略任何一个有法律意义的信息,一定要对之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和敏感。如果你的答案并未考虑一个重要的信息,那么就需要回过头来好好检讨一下了。
4.根据案例分析题命题者“因法设题”的命题思路,去按“因题找法”的思路作答。案例分析题命题的思路一般是从法条到案例,命题者头脑中先有了所要考查的内容和知识点,由此决定了所适用的法条,尔后再去因法条而设计案情和题目。据此,考生在作答时一定要养成“因题找法”的思维习惯,即确定了欲考查的内容,尔后迅速在脑海中寻找所欲适用的法条。
5.找到法条后,决定书面答案,并统筹考虑全案各种情况,上下对照,在卷面上写下最终答案。对于案情比较复杂的合同法、继承法和程序法试题,有必要在草稿纸上列出各种当事人的关系,确定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并对照案情陈述检查一下有无遗漏的信息,以此协助作答,交果会更好。
总之,若考生明了了案例分析命题的“因法设题”规律后,有意识地培养自己“因题找法”的解答思路,定会变难为易,十拿九稳地作出正确的答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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