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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http://sifa.eol.cn来源:司法部政府网  作者: 2015-08-18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9日、20日举行,根据司法部第154号公告,现将2015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5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7月5日24时。凡在北京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人员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sfks.bjsf.gov.cn)进行网上报名及交费。

 二、报名流程

  (一)填写报名信息并做出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公告、了解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做好报名准备工作。进入网上信息填报环节后,应当真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做出确认承诺。同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做好报名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二)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40KB-100KB。

  上传照片必须清晰完整,为便于报名人员提交照片,可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进行编辑。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唯一使用的照片。

  凡在报名期间,上传的证件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未能及时进行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交纳考试费

  2015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交纳考试费,报名人员应交纳考试费人民币22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试费后才真正完成报名。网上交费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行卡,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完成交费。报名人员网上交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

  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考试费不予退还。9月4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报名人员可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北京市司法局领取考试费收据(地址:西直门内南小街后广平胡同39号)。

  (四)网上选择考点组

  今年北京实行网上就近选择考点组。报名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一个考点组,但不能选择组内的具体考点。考点分组情况及选择办法,7月16日在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sfks.bjsf.gov.cn)公布,报名人员应于7月20日--22日登录该网站选择考点组。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的,系统将为其随机分配考点。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在北京报名人员,应在 9月4日至9月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sfks.bjsf.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使用A4复印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试时,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的,可在9月4日至9月18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北京市司法局办理。

  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电子照片、考试费,于7月1日至7月3日的工作时间内,到北京市司法局由工作人员现场办理。

 三、报名条件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考试的相关规定、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等事项,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54号)。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军队司法行政部门报名。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相关通知或公告为准,详情请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四、其它事项

  (一)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政策咨询电话:(010)58575486、(010)58575987,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

  (二)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及交费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10)88177421;(010)88177422;咨询服务时间:网上报名期间每天08:00—22:00;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三)考生应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路线及交通情况,以免影响考试。

  报名人员还可登录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查阅《2015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指南》。

各地公告:
北京市司法局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天津市司法局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上海市司法局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重庆市司法局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山东省司法厅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山西省司法厅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河北省司法厅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河南省司法厅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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