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成都市教育局召开全市3-6岁儿童习惯养成教育创新实践启动会,发布了《成都市3-6岁儿童习惯养成教育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和《成都市3-6岁儿童习惯养成教育建议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全面系列性、科学化创新开展3-6岁儿童习惯养成教育。
为什么要开展3-6岁儿童习惯养成教育?
养成教育不是一个新的话题,成都为何今天还要重提“养成教育”呢?首先,开展3-6岁儿童习惯养成教育是教育强国建设的必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童年是人的一生中最宝贵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就要注意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培养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建设教育强国,需要为儿童终身学习和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儿童习惯养成教育就是最为基础、最为关键的一环。
其次,开展3-6岁儿童习惯养成教育是突破教育困境的重要举措。教育即生长。古今中外,“向下扎根,向上生长”都是对教育实质的认可。但比较长的一段时期,教育的工具主义思维方式导致了功利主义教育的盛行:重结果轻过程、重考学轻育人,造成了家长的焦虑、社会的内卷,教育生态受到影响。成都教育体量大、发展快、成果厚,有理由、有责任静下心思考教育,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从幼儿园开始实施素质教育再出发,实施3-6岁儿童习惯养成教育。
第三,成都学前教育具备开展3-6岁儿童习惯养成教育的良好基础。从上世纪四十年代,中国学前教育先驱蒋良玉、中国学前教育奠基人卢乐山两位先生在成都树基儿童学园(成都市第三幼儿园前身)担任园长期间,致力于探索幼儿园教育的中国化和科学化道路,于1947年编撰了《幼稚园教材》,明确提出了习惯养成的重要性,围绕生活、交往等习惯培养,形成了60个中心单元教养活动(其中一篇《儿童的社交》明确提出了关注儿童交往能力的重要性),并于1955年开启了儿童习惯养成教育的课题研究。近些年来,习惯养成教育一直在我市学前教育中实践。2014年青羊区教育局组织编写了专著《慧养·顺成——幼儿养成教育教师手册》;2016-2019年,四川省直机关6所婴幼儿园以培养儿童生活、交往习惯为研究内容,形成了《蒙以养正——基于儿童视角的养成教育》操作手册、活动集、故事案例集等物化成果;2021年,彭州市探索建设幼儿园3-6 岁儿童生活、交往、学习三种核心习惯养成教育课程体系,彭州机关幼儿园形成了物化成果《习惯豆芽说》……2024年6月28日,市教育局还对来自12个区(市)县、52所幼儿园的98项儿童习惯养成教育物化成果进行了集中展示。
2012年金博宝最新官方网站查询网址 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后,成都市于2013开始,连续8年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监测内容涵盖儿童五大领域发展情况,为全市幼儿园教育工作现状给出数据实证。监测结果表明:注重习惯养成的幼儿园在各年龄段中的目标达成度更好,发展更优。因此,不难看出,对于儿童习惯培养,成都市是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有长期的实践经验,有长远的发展支撑的。
3-6岁儿童习惯养成教育是什么?
经过广泛调研、研究论证、实践优化,成都市聚焦热爱生活习惯、乐意交往习惯、喜欢学习习惯三种核心习惯的养成。《方案》确立了三种核心习惯的15个养成重点,也是判断孩子们三种核心习惯养成现状的关键指标。《清单》按照生活、交往、学习习惯分成三张清单,确立了三种核心习惯的主要养成目标和子目标,并呈现了小中大班不同年龄段的典型行为,向园所教师和家长给出了62条具体建议。《清单》以“3531”的模式呈现。第一个“3”指生活、交往、学习三种核心习惯,“5”是指对每种核心习惯提出了5个主要养成目标:生活习惯的规律作息、健康饮食、喜欢运动、安全卫生、劳动启蒙5项主要目标;交往习惯的自我肯定、友爱同伴、行为规范、文明礼貌、热爱集体5项主要目标;学习习惯的好奇好问、专注坚持、勇于探究、喜欢阅读、多元表达5项主要目标。同时,每个主要目标下有2-4个子目标,以便更易于园所操作与观测。生活习惯共有11个子目标,交往习惯有13个子目标,学习习惯有14个子目标,三种核心习惯一共15项主要目标、38项子目标;第二个“3”指针对三个年龄段幼儿的典型行为表现,并基于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与特点提出了养成建议;“1”是指一项留白,即“实践记录”,为各类主体开展儿童习惯养成教育提供工作指导的同时,也为未来进一步优化留出空间。
生活、交往、学习三种核心习惯并不是割裂、对立的,而是面向每一个儿童都可以,且应该养成的行为习惯,在开展习惯养成教育的过程中要注重三种核心习惯的相互渗透、整体培养。园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但不可偏废其一。
如何开展3-6岁儿童习惯养成教育?
成都市致力于营造浓厚儿童习惯养成教育氛围,建立园所、家庭、社会、行政“四类主体”协同养成儿童良好习惯机制。园所将主动探索和实践,将儿童习惯养成教育工作有机融入园本课程的建设与实施中,通过开展教育研究、加强师资培养、树立优秀榜样、强化家园共育等方式,筑牢养成教育主阵地。家庭将积极加强参与,树立科学的养成教育理念,运用科学育儿方法,涵养好家风,与园所协力帮助儿童养成三种核心习惯,发挥家长育人首要职责,达到“5+2≥7”的效果。社会将形成全域协同共育的氛围,为儿童习惯养成提供友好、适宜的物理环境和相信、支持的心理环境。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统筹指导评估职能,形成养成教育指引,分批次遴选养成教育市级试点园,并鼓励区(市)县探索养成教育评价体系,保障养成教育有效开展。园所、家庭、社会、行政部门四类主体要形成教育合力,以一致的教育理念和行为引导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遇到问题要积极面对、主动作为,各自发挥好养成教育的主体作用。
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培养儿童的良好习惯,一直存在于幼儿园一日生活情景当中。创新开展3-6岁儿童习惯养成教育,不是凭空生造出来的另一套体系,也不是将原有体系推翻,而是在保持原有课程框架、核心内容等不变的基础上,更加系统、更加完善、更加科学地融入习惯养成教育的原则、目标、重点、举措等内容。为此,实施习惯养成教育,在推进过程中要着力做好“三件事”,即课程建设“核心事”、队伍建设“关键事”、评价监测“实在事”。
首先,需要踩准三个步骤,做好课程建设“核心事”。一是有机整合,将养成教育融入园本课程体系。幼儿园不同于其他学段,全国没有统一的教材,需要幼儿园根据园所实际,构建适宜儿童发展、与区域教育发展相符合的课程体系。在园所既有园本课程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此次印发的《方案》,明确习惯养成教育目标,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将养成教育自然地渗透进一日生活各环节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激发幼儿参与习惯养成的兴趣,让他们在快乐中自主探索、自然习得良好习惯。二是灵活实施,在日常生活中把握养成教育契机。基于3-6岁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与特点,儿童习惯养成教育应在日常生活中抓住每一个教育契机灵活开展。充分挖掘与利用一日生活中各类活动的教育潜能,依托游戏、生活、运动、学习等活动,采用多样化的教育方法,抓住幼儿生活中的每一个小细节,用温和、积极的语言和态度引导幼儿,鼓励他们尝试新的行为,对他们的进步给予及时的肯定和鼓励,从而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并且,成人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行为榜样。三是协同共育,形成养成教育多主体合力。养成教育不仅仅是幼儿园的职责,更需要家庭、社会和行政部门的共同参与。各类养育主体要以一致的教育理念和行为引导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营造富有支持性的物理环境与心理环境,全域支持儿童成长。园所将加强儿童习惯养成教育实践研究和教师培训,同时指导家长科学育儿;家庭将为儿童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并提供习惯养成实践机会。同时,习惯养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四类主体的持续关注和耐心引导,不能期望一蹴而就。只有各方协同合作,才能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幼儿的习惯养成。
其次,需要依靠四支队伍,做好队伍建设“关键事”。一是在“领”字上下功夫:打造引导能力强的园长队伍。园长是幼儿园的“领头羊”,我们将加强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力度,结合实际需求丰富培训内容与形式,扩大园长队伍储备。同时,要发挥好园长在园本课程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作用,带领园所将儿童习惯养成教育理念与做法渗透到园本课程与教学实践中。只有园长具备了强大的引导能力,才能带领整个幼儿园的养成教育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是在“育”字上下功夫:打造专业素养好的教师队伍。教师是幼儿的“引路人”,各区(市)县将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学前教师在职提升学历,不断提升我市学前教师学历水平,优化学前教师学历结构鼓励教师不断提升学历。同时,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实地实践等多种形式开展养成教育培训,发挥好园本教研、科研对解决实践问题的助推作用,并且为教师搭建养成教育经验、案例等的交流平台,增强教师对养成教育的理解力与实践力。只有教师具备了扎实的专业素养,才能更好地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习惯。三是在“伴”字上下功夫:培养教育支撑力足的保育员队伍。保育员是幼儿的“贴心人”,我们将定期组织保育员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帮助他们理解儿童成长规律和个体差异,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儿童观。引导保育员树立正确的角色定位,明确保育员是儿童成长的引导者和支持者,而非单纯的照顾者,转变“包办代替”的理念。同时,鼓励保育员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反思和总结,分享教育心得和经验教训,不断积累养成教育实践经验。只有保育员具备了充足的教育支撑力,才能在幼儿养成良好习惯的过程中提供更好的帮助。四是在“督”字上下功夫:组建服务意识强的教研员队伍。教研员是教育质量的“守护者”,我们将持续加强教研队伍建设,严格专业标准,认真遴选配备,力争2025年各区(市)县至少配备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发挥好教研员服务园所教育教学、教师专业成长、幼儿全面发展及教育管理决策的作用,健全市—区—园三级联动的教研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工作的教研网络。通过指导教学实践、开展专项教研以及幼小联合教研、助推科研课题孵化等形式,增强区域园所对养成教育的共识,丰富区域养成教育实践。只有教研员具备了强烈的服务意识,才能更好地保障养成教育质量。
第三,需要夯实三项工作,做好评价监测“实在事”。一是顶层设计:探索养成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一方面要以促进发展为主,合理确立评价目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指出,要充分发挥评估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因此,养成教育质量评价要以促进发展为导向、以幼儿发展为本、以教师发展为基,促进幼儿园养成教育持续、高质量开展。另一方面要以保教过程为主,系统建构评价内容。《评估指南》强调聚焦班级观察,对活动组织、师幼互动、环境创设等过程质量进行内涵界定与实践引领。在构建养成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时也应该重点关注在真实活动中观察幼儿三种核心习惯的典型行为表现。同时,还要以现场观察为主,协同运用多元方法。儿童习惯养成教育质量评价应当充分考虑保教过程和幼儿发展的复杂性,注重评价方法的真实性、情境性和多样性。在评价实践过程中,除了现场观察,还可以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考察幼儿园管理制度与实施过程,并通过访谈、问卷等方式收集家长、社区等方面的信息。要以现场观察为主,协同运用多元方法,多种来源的证据交叉印证,有助于全面、客观、真实地评价幼儿园养成教育质量。只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才能有效地评价养成教育的质量。二是科学实施:优化养成教育质量评价实践。一方面要以专业研培为主,组建养成教育质量评价队伍。专业研培是确保评价者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基础。通过系统的培训,评价者能够掌握科学的评价方法和工具,提高评价实践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区(市)县在探索儿童习惯养成教育评价体系的过程中,要重视评价队伍的建设,尝试构建区—园两级评价网络,实现评价工作的系统化和连贯性,确保评价实践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要以专业工具为主,发挥评价的积极效能。各区(市)县将根据儿童习惯养成教育的特点和需求,设计或选择适合的评价工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应性调整和优化。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提取有价值的儿童习惯养成教育信息和规律。三是改进实践:提高养成教育质量评价效用。各区(市)县将基于儿童习惯养成教育实施目标,根据评价指标及时发现儿童习惯养成教育的优点和不足,基于评价结果与相关主体开展对话与研讨,在养成目标与儿童习惯现状之间找到差距,进而改进养成教育实践,真正实现评价的目的,推动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
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鄢超云提出:3-6岁儿童习惯养成教育是成都市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的具体行动,是一项做到老百姓心坎上的民生工程。习惯养成看似很小,实则是很大、很重要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成都幼教同行已做出了很多非常好的探索,也收获了众多的成果,取得了明显成效,相信在《方案》《清单》指引下,探我们将进一步探索出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成都路径”。
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家文化专委会副理事长李浩英认为:教育就是培养习惯,好习惯成就幸福人生。成都市在3-6岁儿童发展期抓住教育的根本规律,从生活、交往、学习三种核心习惯入手,全市总动员百花齐放关注儿童成长,为每一个儿童终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全国养成教育作出示范,为习惯养成教育科学研究提供了常态化实验基地。截至目前,每个园所的自主探索也让教师的教研能力和创新教学能力得到了循序渐进的培养,同时也促进了家长科学育儿观念与能力的提升。
接下来,成都市将认真贯彻《方案》,以市级试点园为依托积极开展3-6岁儿童习惯养成教育实践。在引导家长和社会理解并支持儿童习惯养成教育的同时,助推园家社协同共育、营造良好育人氛围,整体推进全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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