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休日,家住世纪公园的4岁男孩晨晨熟门熟路地坐上车后座的儿童椅,等妈妈将自己“五花大绑”起来;汽车驶达正大广场,妈妈刚帮晨晨“松绑”,他就顺势溜到了马路上。妈妈抱怨:“不知道说了多少遍,孩子还是意识不到跑上马路是很危险的。”和晨晨一样,如今,“意识不到马路危险”的孩子不在少数。相关调查显示,违章穿车行道是儿童步行者发生道路交通伤害的第一位原因。每10起儿童道路交通伤害中,就有4起受害者是步行者。
为什么现在的孩子“意识不到马路危险”?采访发现,随着私家车的普及,越来越多家长选择每天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即使没有私家车,也会有祖辈负责接送。“路上车这么多,孩子走路不安全。”姚先生的孩子今年7岁,刚上小学时,他就买了车接送孩子。“当初就是为孩子出行安全才买车的,但现在孩子好像接触车更多,上了马路反而不会走路了。”他发现孩子下车之后常常直接往马路上跑,十分危险。一些一线交警也告诉记者,参与护校工作时,时有发现学生因着急进入校园,下车后快速横穿马路的情况:“上学放学有交警护校,如果在平时这是非常危险的举动。”
“儿童交通事故的最大特点就是突然性,比如孩子会突然出现在机动车道上,突然从车前或车后窜出。”交警告诉记者,家长在为孩子提供了安全便利交通条件的同时也不应忘记教育孩子如何 “走路”。交通安全教育专家表示,孩子至少要在9岁之后才能独自通过人行道,在5至9岁之间,家长应一遍一遍地介绍和解释如何穿马路。
然而,在街头走访发现,不少家长虽然会“言教”,然而“身传”之时却常常“破功”。日前记者在复兴东路河南南路路口看到,一名年轻男子牵着一名看上去仅五六岁的孩子过马路,尽管当时是红灯,还有车辆不时经过,男子却呵斥孩子:“走快点呀,怕什么?”一些家长坦陈,虽然平时教育孩子“遵守红绿灯”、“不要乱穿马路”,但和孩子一起出门时自己总认为有大人在能够保护孩子安全,因此带着孩子乱穿马路、一辆非机动车上载两三个孩子、骑车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为孩子考虑,家长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防止孩子对负面行为‘有样学样’。”学校老师建议,家长不仅要确保孩子交通出行的安全,也应适时带着孩子上马路“实践”,告诉他们哪种情况安全,哪种情况危险:“最重要的是家长要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否则再多的言教都是白做。”
让儿童安全出行,不仅是家长、学校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陶先生的表妹今年已经13岁,若无人陪伴至今不敢穿越需二次过街或右转车辆较多的大马路。她宁愿步行很长一段时间找到地下通道或天桥才过马路。“儿童的速度和反应都比大人慢,即使有大人在旁边带着,走上马路还是相对危险,需要大家配合。”许多市民呼吁,为了确保孩子出行安全,驾驶员除了驶过学校门口,在驶过其他路口、右转弯行驶时也应依法放慢速度,确保安全。
他山之石
全球儿童安全网络于1999年在美国创立了“儿童安全步行”宣传活动,其目的是教育驾驶员安全驾驶和儿童步行者安全步行,以创造一个更安全和更适合儿童步行的社会交通环境。
一些国家培养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做法也值得借鉴。在瑞典,当幼儿2周岁时,幼儿园会对他们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他们掌握交通法规最初步、最基本的知识;在丹麦,当孩子2岁半时,即开始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并被邀请加入儿童交通俱乐部,6岁时,开始在学校接受交通安全教育,8岁时开始知道为实现交通安全目标所应该采取的行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手段和措施;法国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就通过法律明文规定学校有义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每月必须有2个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安全理论和安全技术训练,政府还在全国设立390所交通公园,指导孩子们怎样骑自行车和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