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宁教工委〔2020〕26号
各普通高校党委:
为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培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根据《中共金博宝最新官方网站查询网址 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中共金博宝最新官方网站查询网址 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6号)和《自治区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教育系统党建思政工作重点推进的十五项任务>的通知》(宁教工委〔2020〕24号)精神,结合全区高校当前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建设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大力选拔党务上有能力、业务上有建树、师生中有影响的教学科研骨干担任党支部书记,着力把全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高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建设目标
通过进一步推进“双带头人”培育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以党建工作引领教学科研,以教学科研成效体现党建工作水平,推进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同频共振有机融合,真正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师生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力争到2020年底前,全区高校“双带头人”教师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部覆盖,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到2021年底前,全区高校“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面巩固,形成一套有效的教师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培养教育、作用发挥、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选任标准。“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应为优秀教师党员,一般应符合“双高双强”标准。(1)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旗帜鲜明讲政治,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守立德树人初心。(2)师生威信高。品德修养优、师德师风好、服务意识强,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得到师生普遍信任。(3)党务能力强。熟悉党建工作业务,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师生工作,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4)业务能力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也或具有中级职称、教学科研的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学科建设、实践应用等方面能力和业绩突出。
(二)规范选任方式。教师党支部书记的选拔任用,在高校党委统一领导和党委组织部门具体指导下,由院(系)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具体负责实施,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党员教师流动性较大或新成立的教师党支部,以及暂时没有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支部书记人选可以由上一级党组织直接选派。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对一些符合党建带头人要求、但不具备学科专业带头人培育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可安排使用并在任期内侧重培养,不搞“一刀切”。
(三)聚焦重点任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履行好党支部书记基本职责的同时,应把工作重点聚焦到三个方面:(1)强化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这个重点,把严肃规范开展党支部政治生活摆在突出位置,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穿始终,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任务。(2)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突出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这个关键,着力做好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使高校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3)推进中心工作发展。立足推进事业发展这个落脚点,推动党建工作与立德树人、学科科研工作相互结合、有机融入,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发挥好“头雁”作用,引领学科专业团队和人才培养工程建设,带动科研和学术创新,形成每个支部有学科专业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任务,每个党员争做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师德模范的良好氛围。
(四)优化培养路径。完善教育培训体系,突出精准化、差异化,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实施,把经常性教育和个性化培养结合起来,实现党务和业务同向发力、联动提升,增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1)将教师支部书记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自治区教育工委示范培训与集中轮训、校党委任前培训与挂职锻炼、院(系)党组织专题培训与日常教育三级培育体系,确保每3年轮训一遍,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2)对于符合业务带头人要求、党务工作能力有待加强的党支部书记,要通过党校培训、进修研修、实践锻炼、岗位挂职等多种方式,压担子、交任务,不断提升其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和党务工作能力。(3)对于符合党建带头人要求、具备业务带头人基础和潜力的党支部书记,要在课堂教学、科研立项、团队组建、海外研修等方面创造条件,帮助其拓展学术发展通道、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学术水平。(4)健全“双带头人”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建立“双带头人”后备人才库,实行滚动管理,重视把教学科研骨干教师培养发展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骨干。注重把热爱党务工作、教学科研能力突出的青年教师党员选配为教师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并作为书记后备人选进行培养。
(五)加强示范引领。以“五星级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计划、“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等创建为抓手,大力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形成符合单位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党支部书记工作法。自治区教育工委将面向全区高校,支持建设一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示范工作室,并积极搭建平台载体、提供政策条件,支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开展理论和实践探索。注重梳理提炼、总结推广“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好方法、好经验,充分利用“互联网+党建”平台和校内网上网下媒体资源,宣传展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引领带动全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质量整体提升。
(六)落实保障措施。各高校要出台相关政策,在干事平台、发展空间、工作条件、待遇保障等方面支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建设工作。(1)优化组织配置。按照结构合理、人数规模适当、便于开展工作、便于发挥作用的要求优化教师党支部设置,推进在专业(专业群)、学科组、课题组、项目组、教学团队、科研团队、研究中心、实验室等建立教师党支部。探索建立党政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鼓励教师党支部书记担任行政职务、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支部规模较大、教学科研任务较为繁重的教师党支部,学科专业带头人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可配备一名副书记协助开展工作。(2)健全工作制度。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和决定本校重要事项制度,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加入院(系)教代会执委会、教授委员会等组织,通过列席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学术组织会议等,发挥其在本校教职工职称评审、干部使用、表彰奖励、学习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校院(系)两级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教师党支部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建立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社团、班级等结对联系制度,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示范带动作用。(3)强化管理考核。实行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教学科研纳入教师党支部书记目标管理,建立党建工作和教学科研“双目标管理”机制。完善考评体系,健全教师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履职情况档案,突出支部工作成效和党员师生评价,重点考评支部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和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业务工作,变单一考核为综合考评。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党员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实、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形成和建立制度规范。(4)完善激励措施。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信息库,明确把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聘、职级晋升、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进修研修等重要参考内容,教师党支部书记任职经历,作为学校选拔院(系)级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定期开展优秀教师党支部和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表彰工作。建立党建阵地、经费等专项保障制度,保证教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的工作待遇,如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发放岗位津贴等,教师党支部书记享受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政策,享受不低于同级别行政负责人的津贴补贴待遇。
四、组织实施
(一)选优配齐“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各高校党委要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建设工程,作为本年度一项党建重点任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明确责任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到2020年底前,通过换届选举、调整选派等方式,实现全区高校“双带头人”教师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覆盖、精准培育全覆盖,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自治区教育工委将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加强督查和考核,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二)遴选建设“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示范工作室。面向全区高校,以3年为一个周期支持建设50个“双带头人”示范工作室,为建设全国“双带头人”示范工作室奠定坚实基础。(1)建设对象。“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全区高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建立“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建设标准。(2)组织申报。本年度计划确定20个“双带头人”工作培育对象,各高校党委要对照建设任务,统筹谋划3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积极组织申报,并准备支撑材料和填写《全区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示范工作室申报书》(附件3)。请各高校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全区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示范工作室申报书》(盖章后形成PDF版)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3)评审遴选。自治区教育工委将于6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择优确定“双带头人”示范工作室入选名单。7月份公示、确定建设名单。(4)建设成果。建设期内,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要至少形成1至2项代表性成果,其成果形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此):一是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二是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三是党建工作或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四是“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五是相关工作论文、专著等。同时,通过校内外开展理论宣讲、经验交流、案例展示、实践服务等方式推广建设经验,扩大成果覆盖面,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动效应。每年7月底前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3年建设期满提交总结报告及成果汇编。(5)管理考核。自治区教育工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双带头人”工作室进行管理考核。同时,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开展“双带头人”工作室负责人区级示范培训,在“互联网+智慧党建”平台上设立专门平台宣传推广“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成果。考核工作按年度开展,以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自治区教育工委下拨的专项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无关的开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教育工委将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建设作为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统筹推进。各高校党委要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常委会或党委会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专题研究和专项督查。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和院(系)党组织要坚持全面分析、梯次推进、精准施策、常态跟踪,有序有力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建设工作,主动积极开展“双带头人”工作室创建,努力保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建设目标。
(二)压实工作责任。将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建设工作、“双带头人”工作室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纳入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高校党建工作考核和党委换届考察的重要内容,作为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高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院(系)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党委组织部门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与督查指导。要对照建设目标,定期检查指导教师党支部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和“双带头人”工作室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高校党委要热情关心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和成长,加大工作力度,在政治上给待遇、工作上给平台、发展上给空间、经费上给支持、作用发挥上给氛围,切实增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岗位吸引力和职业成就感。要坚持实绩导向,对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表现一般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及时调整。要注重总结推广,不断探索创新,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切实发挥本校“双带头人”工作室“样板田”“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教师党支部建设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联 系 人:张 杰
联系电话:5559115
电子邮箱:nxjytzj@163.com
附件:
1.全区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示范工作室建设标准
2.全区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示范工作室建设申报分配表
3.全区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工作室申报书
自治区教育工委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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