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特别是2009年以来,专业硕士发展迅速,招生比例和招生专业都有大幅度的增加,目前已经设置了39种专业硕士。预计到2015年,专业硕士招生将占研究生总招生的50%以上,中国将形成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型研究生各占半壁江山的总体格局。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及培养目标
一、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及其设立的意义
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Insurance Administration,简称MIA。
设置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正确举措,有利于提高政府和企业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危机事件的处理能力,有利于提高我国保险专业人才的素质。根据保险行业对于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要,有条件的院校可以在保险硕士专业学位下设立以下研究方向:保险政策与监管、风险管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再保险、保险精算、保险中介、保险营销、保险财务、保险资金管理与运用、保险法等。1980年,我国开始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作为朝阳产业,保险业在快速扩张过程中存在经营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开设,正是为了解决保险行业存在的严重人才缺口。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不是保险学术理论家,而是培养直接面向保险行业第一线的经营和管理人员,具有鲜明的职业导向和特点,它将解决我国保险行业面临的经营与管理人才队伍不足与人才结构不合理的制约保险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因此,开展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对于我国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保险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风险环境变化对应用型保险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
当今世界,科技迅猛发展,人类活动的空间不断扩展,人与自然、人类社会内部的冲突日益增多,例如气候变暖带来的自然灾害频发、机动车普及带来的交通事故增加、国家间的贸易冲突增加等等。面对日益复杂的风险环境,人类的风险管理技术也快速发展,从传统的预防、抑制、转移技术发展到现在借助数学工具量化风险、评估风险,并且应用于保险运行。这些新的变化使保险领域对高技术、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变得十分迫切,开展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能够很好的满足此类人才的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