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做好解除封闭管理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教学院(部):

为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根据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第25号)要求,自56日起,有序解除封闭管理,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生出校管理

学生坚持“可出校门、不离滁州”原则,保持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确需离开滁州市的,须经审批同意。具体规定如下:

1.出校不离滁(指主城区)且当日返校的无需审批,但需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备。严格落实辅导员(班主任)日查寝制度,严禁学生夜不归宿或擅自改变行程。

2.离开主城区到滁州市域内(含下辖区、市、县)且当日返校的,及在滁州市域内(含主城区)超过两天(含)返校的,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由各学院核批后报学生处批准。

3.确属特殊情况,需离滁赴外地的,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签署承诺书,经各学院核批后报学生处初审,并报校长批准。离滁学生须如实报告行程,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报备,严格落实“学校-目的地”两点一线出行模式,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二、严格学生返校管理

1.从滁州市域外返校的学生,需提前向辅导员(班主任)提出返校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落实销假手续。

2.返校时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查验“两码”。对从疫情外溢风险较大地区返滁返校的学生实行严格封闭管理和“7+7”健康监测,费用自理。市域外其他地区返滁返校的学生实行“3+11”健康管理(统一安排在校内隔离室居住)。

3.中高风险地区学生暂不返滁返校。

三、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牢固树立“解封”不意味着“解防”的工作理念,继续实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放松。

1.继续严格校园管理,校外人员、车辆原则上不进校,对确需进入校园的人、车、物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并实行闭环管理。加强快递、外卖管理和消毒,继续实行集中取件。

2.所有入校人员坚持落实核验身份、扫码测温、“两码”联查等管理规定。

3.教职员工(含校内经营服务单位人员),坚持“可出校门、不离滁州”原则,如确需离开滁州的,须经校长批准。

4.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学生考勤、请销假、晨午晚检、错峰就餐等制度,坚持每天20%的核酸抽检,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5.如出现异常症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四、严格日常管理

1.各学院要全面精准掌握外出学生的旅居史、行程轨迹和身体健康状况,逐人建立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2.辅导员(班主任)要下沉一线,深入学生,了解把握学生动态,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辅导,及时妥善处理问题。

3.学生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严禁未经审批擅自离滁或从外地返校,严禁未经审批擅自改变行程,严禁翻越校墙或围栏进出校园,严禁外出夜不归宿,严禁宿舍留宿校外人员。

4.继续严格执行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驻校值班,南北门志愿执勤等值班制度,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为了您的健康,为了校园的安全,请广大师生员工理解、支持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通知为准。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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