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审查及转考、合档工作由各受理报名的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新生报名期间可在考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本科层次报考资格审查登记。
申请毕业期间办理课程免考,报名、报考期间不办理课程免考。市(地)招考院(办)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转出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5日,转入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受理时间是依据国家省际间转考平台开通时间确定的,受理省际间转考单位负责此项业务政策解读等工作。
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拟于2023年5月中旬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考生自助服务系统”向社会发布,届时考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