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 | |
招聘人数 | 新任教师 2958名 |
报名时间 | 2013年6月29日10:00 |
结束时间 | 2013年7月5日10:00 |
笔试时间 | 2013年7月25日 |
报名与资格初审 |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9日10:00—7月5日10:00。7月5日10: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应聘人员将无法报名。 2.报名网站: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浏览《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网报流程说明》,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且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像素为130(宽)*165(高),大小50kb以内)。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
笔试(基础知识考试) |
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2013年7月25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2.笔试范围。详见《综合知识》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其中《专业科目》按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学段,分别组织命题。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只发布考试大纲,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招聘主管机构和考务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勿轻信有关出版物和培训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
实施办法 |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至31日。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将不予聘用。网络报名地址为 http://tg.ncss.org.cn。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网站操作相关问题,请联系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6097183转620,邮箱:tg@ncss.org.cn。 2.报名地点在特岗实施县(市、区)指定的地点。 3.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证明)、《择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甘肃省2013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附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进行报名。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表由各高校自行印制并免费向毕业生发放,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名表由毕业生登录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gsedu.cn)自行 下载。报名表由考生、设岗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留一份。 4.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不能再报考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中的其他项目。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允许在其生源地县(区)报名,具体以各设岗县(区)公布的生源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不作调剂。志愿到无生源地限制的设岗县(区)服务的毕业生必须到该县(区)报名并参加考试。 5.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
资格复审 |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各市(区)教育局门户网上通知。笔试合格人员应及时与所在市(区)教育局联系,咨询资格复审有关事宜。 |
联系方式 |
政策咨询电话:陕西省教育厅:029—88668653; 陕西省人社厅:029—87294487; 报名咨询电话:各招聘岗位后所留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029—85211166。 |
专业科目中学段 |
(一)主要范围:中学段的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课程、中学教学、中学德育、中学班级管理、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与教师心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基本要求:重点考查应试人员对教育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对中学教育教学的了解情况,突出考核内容对应试者的实践性、灵活性和适应性要求,以促进陕西省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
专业科目小学段 |
(一)主要范围:小学段的教学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课程与教学、小学德育和班级管理、小学生发展心理和学习心理、心理辅导和教师心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基本要求:重点考查应试人员对教育基础等方面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对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的了解情况,突出考核内容对应试者的实践性、灵活性和适应性要求,以促进陕西省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
专业科目幼儿园段 |
(一)主要范围:幼儿教育段的保教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学前儿童身心发展与教育、幼儿园一日常规活动、幼儿园环境创设、幼儿园游戏活动与指导、幼儿园课程、幼儿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等方面的内容。 (二)基本要求:重点考查应试人员对学前教育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的了解情况,突出考核内容对应试者的实践性、灵活性和适应性要求,以促进陕西省幼儿教师队伍专业素养的提升和专业化发展。 |
综合知识 |
(一)主要范围:主要考核哲学与政治理论常识、教师道德与教育法、文史基本常识与写作、自然科技常识与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和陕西省省情等方面的内容。 (二)基本要求:重点考查应试人员对哲学与政治理论常识、教师道德与教育法、文史基本常识与写作的理解和掌握,对自然科技常识与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和陕西省省情的了解情况,突出考核内容对应试者综合理解能力的要求,以促进陕西省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
常见 |
一、年龄 (一)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应聘人员的年龄规定,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5日至1995年7月5日期间出生)。 (二)怎样理解年龄规定的“28周岁以下”? 截至2013年7月5日,不超过29周岁生日(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月日为准)都可理解为属于“28周岁以下”。其他年龄规定同理推计。 二、生源地 生源地是应聘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三、学历 (一)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哪几种? |
体检 |
(一)体检由哪一级负责? 体检由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时间、地点由县(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能够申请复检吗? 应聘人员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义,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必要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