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703号建议答复的函
巫丽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推行“家长课堂”的建议》(第703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习近平指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家长要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 教育厅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将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作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大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不断完善家庭教育阵地,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逐步形成了均衡、专业、协调发展的家庭教育工作新局面。
一是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我省家庭教育工作由教育厅和省妇联双牵头,成立了“四川省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1个市(州)相继均成立了相关工作机构,强化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目前,全省各级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共107个。
二是阵地建设快速推进。全省建立家长学校的幼儿园有11360所,占幼儿园总数的92%; 小学5683所,占小学总数的95% ; 中学3835所,占中学总数的98% ; 中等职业学校327所,占学校总数的92% 。在城乡社区“儿童之家”、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儿童友好家园、社区学院、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25498所。
三是教育模式不断创新。各地各校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破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模式创新,探索“互联网+ ”时代下家庭教育工作新模式,打造手机上的“家长学校”, 开通“天府家教微课堂”。利用“村村响”、农民夜校、党员远程教育网等传统媒体,在村(社区)广泛宣传科学家教知识等。
四是协同育人取得成效。全省共建成“全国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10个、“四川省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100个,建成各类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116个,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相关社会组织1032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志愿者54.4万人,家庭教育讲师团585个共10540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共识初步形成。
您提出的关于“学校推行‘家长课堂’”等三条建议很好,目前各地各校均在以不同的形式开展相关活动。同时,教育厅已于2021年4—5月组织5个调研组对全省家庭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今后开展家庭教育、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进行了认真研究,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动家庭教育立法,以法律法规明确家庭、学校、社会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明确家庭教育范围、实施主体、家长接受教育时间等内容。出台培育和支持家庭教育指导类社会组织参与家庭教育服务项目的相关政策。
二是充分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密切家校合作,促进家校共育。全面推广普及《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三是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大力宣传,提高社会对家庭教育的认识水平,明确家长主体责任,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四是加强人才培养。积极推进有条件的高校设置家庭教育相关专业,或者在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社会工作等专业中设置家庭教育类课程,加快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培养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家教行业规范,完善准入和监管评估机制,促进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师认证制。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