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一幼儿园幼女上课受伤 园方没给合理说法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新浪网 作者: 2011-12-16 字体:大 中 小
女孩受伤10个月,幼儿园没给合理说法
事发龙岗福园幼儿园,记者工作证遭园方多人围抢
“妈妈,我当时流了好多血,我以后是不是变丑了?”今年2月18日,是市民刘女士最痛苦的一天:女儿在龙岗福园幼儿园上课做游戏时,额头上莫名出现一条长约4厘米的伤口,血流如注。至今10个月了,园方一直不肯透露受伤原因,也没有给家长一个合理的解释。昨日记者前往采访时,该园园长及多名老师抢夺记者的工作证,记者无奈报警,警方赶到后才得以脱身。
4岁幼女无故被“破相”
诗诗是一个爱美的女孩,今年4岁半,自从额头上有伤疤后,都不敢照镜子了。昨日记者见到了诗诗,她害怕地告诉记者,她再也不敢去那个幼儿园上学了。
据诗诗的妈妈刘女士介绍,今年2月14日,女儿到龙岗福园幼儿园上中班,18日上午她接到幼儿园老师的电话,称女儿在上课时受伤,让家长赶到龙岗人民医院去看望。当她看到女儿时,女儿的额头已经被缝了6针,医生称伤口深至额头头骨,长约4cm。刘女士称,因手术效果非常不理想,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幼儿园才勉强同意到一家大医院进行二次手术,伤口又重新缝了30多针。
手术后,诗诗的额头留下了一道大疤痕,呈麻花状。“从此,孩子只要一照镜子就哭,觉得自己变丑了。原本活泼可爱的孩子变得郁郁寡欢,还常常被噩梦吓醒。”刘女士说,她多次向园方询问事发经过,但园方一直不予理睬。她还要求知道孩子受伤的真相,并要求园方负责人道歉,退还学费和继续后续治疗,但园方一直不作回应,她只好向媒体投诉。
家长称园方隐瞒事实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和诗诗的父母一起来到龙岗福园幼儿园,想找园长协商解决诗诗的治疗问题。记者在幼儿园门口等候半小时后,该园张园长称上班时间不接受采访,记者表示可以等到下班时间再来,但张园长称这件事情只走法律途径或者通过信访办调解,不做任何协商。
随后,记者和家长一起来到龙岗区教育局幼教办。一名姓刘的工作人员听了家长的反映后表示,可以协调幼儿园下午面谈。
下午2时许,在龙岗区教育局两名工作人员和龙城街道办教育办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诗诗的父母和幼儿园上级机构负责人刘亮亮、幼儿园三位园长、事发时的班主任文老师见了面。
文老师称,2月18日上午10时40分许,她正组织孩子们上游戏课,诗诗于11时25分许摔倒,额头磕在操场凳子上,当时有流血现象。孩子摔伤后,园方将这一情况上报了龙岗区教育局。
对于老师的说法,刘女士并不认同,她说,孩子上午10点左右就在医院做了手术,有病历本作证,怎么可能是11点25分才摔倒的?园方隐瞒事实,究竟是为什么?
记者从园方上报给龙岗区教育局的材料上看到,园方称家长要索赔1000万元。对此刘女士坚称,她从来没有说过这句话。
园方多人围抢记者证件
采访结束后,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下午5时许,协调会结束,刘亮亮要求记者出示证件。记者刚拿出工作证,不料被刘亮亮一手夺走,称要复印,记者当场拒绝,随后几名老师将记者围住,并强行复印记者的工作证。此后记者强烈要求拿回工作证,对方不但不归还,还叫来多名保安助阵。在场的刘女士见记者人身受到威胁,当即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民警的劝说下,对方才极不情愿地把工作证交给民警。
上海旭灿(深圳)律师事务所菅峰律师表示,记者在采访时有出示记者证件的义务,对方有权要求查看证件,但是任何人任何地方,没有经过记者同意不得复印记者的证件,更不能扣押相关证件。园方的行为是违法的,对记者在民法上构成民事侵权,同时也妨碍了记者的正当工作,行为应受舆论谴责,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涉事人员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金宝搏188入口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金宝搏188入口 ”,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