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明年底所有镇街都将有中心幼儿园
http://guangdong.eol.cn/ 来源: 作者:广州日报 2011-10-28 字体:大 中 小
昨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 将加快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建设
昨日,市教育局在官网下发了《关于加快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建设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在明年年底,要实现所有镇街都至少有一座市一级以上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辖区内6成户籍幼儿可入读公办幼儿园。至2015年,各镇街辖区内100%的户籍幼儿和部分新莞人子女可入读公办园。
5000人小区要配幼儿园
在今年3月东莞市下发的《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东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 年)》中明确提出,至 2012年,每个镇街至少办1所市一级以上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辖区内6成户籍幼儿可入读公办园;至2015年,各镇街辖区内100%的户籍幼儿和部分新莞人子女可入读公办园。
在昨日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南城等3个中心幼儿园的镇街要尽快落实土地、资金,要求幼儿园在2012年年底前竣工使用,而有中心幼儿园的镇街,要改善办学条件,在编教职员工向中小学学校同职级教职工待遇看齐。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镇街也要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原则上每5000人左右的小区要按标准配建一所幼儿园,还要探索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的发展模式。
近年来,有部分村集体把村集体幼儿园以转租、承包等形式改变了办园性质。《通知》规定,对于村(社区)主办的省市一级幼儿园,各镇街在与主办的村(社区)就收归所涉及的如产权、经费、招生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可收归为镇办,但办园性质、投入及运作模式应该与镇中心幼儿园、镇新建公办园相同。若镇街与村(社区)因产权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采用镇村合作办园的方式处理。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社区)可继续办村(社区)集体幼儿园。
此外,2013年前,转租给个人的村(社区)集体幼儿园要重新作出选择,不能转变成镇街公办园、与镇街合办或村(社区)独立办园的集体幼儿园,经过镇街的同意后,可以转制为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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