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办法
答:1.报考人员于10月9日8:00至10月15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报名。报名时首先填写用户名、密码等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以此作为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如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招考条件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拟报考的单位。
3.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上传个人的信息和照片,必须真实、准确,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报名表提交后,不允许再做修改。报考人员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登记表”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
5.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随时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从网上获得报名序号,此序号是唯一的,供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后期考试成绩查询时使用,务必牢记。报考人员一经通过资格审查,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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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办法
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网上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时间为10月9日8:00至10月17日18:00。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在缴费期间内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考评中心报名大厅(和平区唐山道52号)现场办理审核减免考试考务费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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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缴费后需注意的问题
答:报名缴费结束后,报考职位不足1:3开考比例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考生须按通知时间进行改报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序号由系统重新编排,原号废止。
1.考生于10月30日至11月3日登录报名缴费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认真阅读上面标明的考点名称、地址、考场号、座位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如在打印中遇到问题或准考证内容有误,请及时与市人才考评中心联系。
2.考生参加笔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若在笔试前遗失《笔试准考证》,可在打印笔试准考证阶段自行从网上重新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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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证书原件验证
答:11月17日至11月20日,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开具报名推荐表)、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按招考单位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进行资格证书原件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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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查询笔试成绩
答: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11月16日登录报名缴费网址,填写用户名、密码进行查询(此功能在查询笔试成绩阶段方可使用)或直接到报考单位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也可通过信息台(移动手机用户拨打:125902010;固话用户、联通用户、小灵通用户拨打:96888001)或发送手机短信(移动手机用户编辑短信内容“KS00199+准考证号码”,发送到10629888;联通、小灵通未开通此功能)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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