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2、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 3、新疆生源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4、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 5、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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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职位表》中“3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 5.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此次招考要求的学历是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考职位的全部条件,其中:报考法官职位、检察官职位、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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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均为汉语试卷。其中,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人民警察、劳动教养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加试《监狱基础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监狱基础知识》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考生必须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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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职位所属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兵团机关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招考职位的资格审查。各师人事局负责本师招考职位的资格审查。兵团监狱管理局负责本系统招考职位的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打印的《报名表》和《职位表》中报考职位“其他条件”栏上需求的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持单位证明,“在农牧团场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须持团场政工办出具的证明(说明具体工作单位和工作时间)。 在疆服务的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须持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内容说明服务单位、服务时间及工作表现)和服务证。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基层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团场工作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 进入面试人员应严格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凡不符合职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所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有“双语能力”要求的职位,在资格审查时增加双语能力的测试,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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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师、团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人事局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享受减免政策的考生,不通过网上缴费,到所在地师人事局缴费,乌鲁木齐地区的考生到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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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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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兵团组织部考试中心 (http://www.btpta.gov.cn/) |
网上报名 |
4月2日至4月7日 |
缴费确认 |
4月2日至4月8日 |
打印准考证 |
4月15日至4月19日 |
笔试 |
4月21日 |
笔试成绩公布 |
5月21日18:00 |
资格审查 |
5月30日至5月31日 |
面试 |
6月9日至10日 |
体检、体能测评 |
6月10日至6月12日 |
考察 |
6月18日至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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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兵团公务员考试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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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0637 2.技术支持电话:0991-8883053 3.网银服务电话:010-59370500 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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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兵团公务员考试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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