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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和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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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下学历(含专科)的报名人员,院校毕业生生源地应为南宁市(含六县),其余人员常住户口应为南宁市(含六县); (三)符合南宁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随军家属就业)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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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的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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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经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对边远艰苦和少数民族乡(镇)的部分专业技术岗位,报考者可放宽到中专、中技学历; (七)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八)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如招聘岗位有时间限制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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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与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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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报名的时间:2008年6月27日~7月7日 2、网络报名网址: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www.nnrkz.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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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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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在同一网上提交并自行下载打印《登记表》一式二份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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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的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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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将原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保存的《登记表》原件二份(贴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008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取得毕业资格,毕业证尚未发放的)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加分材料复印件一份;其他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除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外,其他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院校毕业生提供证明生源地的户口本复印件、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以上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招聘单位的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表,信封请注明公开招聘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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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加分有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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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女性、退役军人、归侨或侨眷加2分;省部级单位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一等功奖励)加5分,厅局级单位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二等功奖励)加4分,县(市、区)授予的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三等功奖励)加3分;村委会干部(含有组织人事部门选拔到村级组织工作满两年的大中专毕业生)加5分;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加5分;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报考乡镇基层单位加5分。 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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