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现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补充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意事项
(一)请准备参加面试人员于2014年5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zhaofurong@drc.gov.cn进行面试确认,需明确注明是否参加面试。
(二)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14年5月19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以下材料进行复审:
1.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另附3张)。要求信息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学位。
2.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有关材料或证书复印件: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提供《报名推荐表》复印件(需学校盖章)和学生证复印件。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面试人员要对报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四)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事局,邮编:100010.联系电话:010-65270999
(五)面试报到时请携带以上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对提供虚假证明证件及主要信息不实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二、面试安排
报到时间:2014年5月23日14时。
报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号415会议室(地铁5号、6号线东四站,东四十字路口东150米路北)。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上午9:00开始面试,请于面试当天上午8时20分前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文件执行。如体检不符合要求,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及与职位匹配情况等。如考察对象的重要档案材料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不能进行有效考察的,不作为拟录用人选。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面试最低分数 |
刘翔 |
904111660604 |
0801003201 |
112.9 |
张伟 |
144111421403 |
张柳波 |
154142105305 |
张爽 |
154121620429 |
沈子荣 |
129111640219 |
吴笑晗 |
154137063616 |
0801005201 |
118.6 |
张小琳 |
125170440704 |
宫剑 |
132111740608 |
胡祖铨 |
154111631407 |
徐光耀 |
91011156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