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湖南政法干警公告解读:五大变化
http://gongwuyuan.eol.cn来源: 作者:中公教育 2013-08-29 大中小
湖南省2013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已经发布,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应先仔细了解公告内容,确定自己是否可以报考及相关注意事项后,再着手复习。专家根据公告内容第一时间为考生做出全面而深刻的解读,希望帮助考生了解考试政策,熟悉考试。
一、招录培养计划之“变”
1.招录范围:2012年湖南全省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而2013年面向长沙、株洲、常德、邵阳、怀化、娄底、湘西7个市州招录培养政法干警,可见招录培养范围由全省缩小至7个市州。
2.招录层次:2012年湖南省招录全部培养计划为专科层次,而在2013年在专科层次基础上增加了专升本,可见招录层次相应提高。
3.招录人数:2012年公安系统354名,司法行政系统97名,而2013年司法机关以及省直监狱、劳教单位招录培养政法干警93名,可见招录人数大大减少,职位竞争压力更大。
4.培养院校:2012年政法干警的培养院校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而2013年政法干警的培养院校为山东政法学院5名(专升本),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88名(专科)。可见培养院校增加。
二、报考条件之“变”
户籍限定:2012年公告仅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户籍需在湖南省,而2013年则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两类报考人员的户籍在湖南省或职位规定的市州,这无疑限定了户籍在外省的人员报考,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客观上增加本省户籍考生的成功概率。
三、报名要求之“变”
1.资格审核:2013年公告明确规定本次考试不实行网上资格初审,这简化了程序,也对考生的诚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试时还有资格审查,考生应根据职位要求如实填报信息。
2.报考人数比例:2012年公告规定“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不足1:5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数和单位实际需要进行调整”。而2013年规定更加具体,“一般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招录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合并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补报其他职位”。因此,考生应随时关注报考人数情况,一旦职位被取消,及时申请补报,以免失去参考机会。
四、笔试要求之“变”
1.笔试科目:2013年招考增加了专升本层次,专升本试点班除考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申论外,还会加考民法学,考生应做相应准备。
2.笔试地点:2013年的笔试地点设在长沙,考生应根据准考证地点提早熟悉考场。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2013年公告要求“报考人员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考生需重视教育入学考试。
五、面试与体能测评之“变”
相比2012年,2013年的公告信息量更大,明确告知考生“面试时间为11月,面试地点在长沙,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招录机关将于面试第二天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于面试的第三天进行,地点在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这对考生十分有利,笔试过后便可专注于“结构化面试”的准备。
专家友情提示:
网上报名8月29日9:00-9月3日24:00
网上缴费8月29日9:00-9月4日17:00
准考证打印9月16日9:00-9月20日17:00
笔试
(1)专科试点班:
9月21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1日14:00-16:30申论
9月22日9:00-11:30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2)专升本试点班:
9月21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1日14:00-16:30申论
9月22日9:00-11:30民法学
笔试加分申请9月23日至27日
专家建议考生在了解了公告的具体内容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着手报考,并且一定要记清各项时间,保证报考顺利进行,而后考生可根据自己报考的不同班次,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备考。愿各位考生最终可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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