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疆政法干警公告解读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中公教育 2012-08-17 大 中 小
2012年8月17日,《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公告》正式发布,考试时间定为9月15-16日。本次政法干警考试共招录212人,相比去增加10人。专家第一时间对其进行研究,帮助考生更加透彻地了解考试政策,通晓考试的各类基本步骤和信息,明了考试各个环节的注意事项,以助力考试顺利过关。专家在此详细解读。
一、招录条件有调整
1.年龄范围缩小。2012年的公告中明确要求,此次招录对象的年龄需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相比较2011年18周岁至28周岁的要求来说明显将范围收紧,充分体现了本次招录政法干警年轻化的需求和特色。对于年龄不在此列但有志从事政法干警的人们来说不免遗憾。
2.户籍要求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2011年公告中规定,新疆户籍考生取得户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而2012年公告中对于户口取得的时间没做具体限定,这一规定放宽了招录对象的范围。对于招录单位而言,避免出现因户口而少纳贤士的问题,对于考生而言,不再出现因户口取得时间问题而让政法干警考试成为这些年那些人的考试。
3.招录对象范围放宽。2012年的招录公告在招考对象增加一条: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此政策的推出深刻体现了新疆政法干警招录单位宽厚的人文关怀之风以及举贤若亲的亮洁之气。
二、培养方式有变化
2012年公告的培养方式,取消了专科教育。2011年的培养方式中设定了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而2012年的培养方式中取消了专科教育,保留了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此项政策变化说明新疆政法干警招录资格准入门槛增高,对于政法干警队伍整体素质要求提高。对于一些学历不达要求的志士来说无疑是一打击,但同时对于学历较低的考生是一种激励,是继续深造学业的动力。
三、此次考试重要信息点
报名、缴费时间:2012年8月22日—29日
资格条件查询网址:http://www.xjrsks.com.cnhttp://www.xjrs.gov.cn
考试大纲查询网址:http://zf.chsi.com.cnhttp://zf.chsi.cn
笔试时间:9月15—16日
笔试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其他地区不设考点。
笔试科目:
⒈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
⒉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
⑴本科层次(本科及以上学历起点和第二学士学位):
《民法学》
⑵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班: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
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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