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在即,不少大学新生收到了录取通知书,而随同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来的还有银行卡。有的学生和家长觉得虽然方便缴学费,但这种做法是否也有侵犯个人隐私、强制消费之嫌。
批评
不该有的“开学第一课”
这样的“捆绑搭卖”是积年顽疾,工信部早在2011年就规定不能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银行卡和电话卡等,但这些高校至今仍我行我素。在商言商,利润当家,商家不会白白“服务学生”,其中算计不言自明。“钱”字当头,大学也不会白帮商家吆喝。以电话卡为例,高校会在新生入学前几个月就要求运营商报出方案,并选择报价高的商家。运营商要掏出高额“赞助费”,才能被允许“绑定”学生。电话卡如此,银行卡亦然。有的高校,去年用某家银行卡,今年又改成了另一家,取弃全凭银行与高校的“讨价还价”。
因为学校借毕业之际乱收费,把宰学生当成“最后一课”而屡受诟病,现在录取通知书“绑定”银行卡、电话卡,则是将敛财牟利变作“开学第一课”。学生将自己读书的地方称为“母校”,民间有俗话说:自家的孩子自家疼,然而“母校”将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吗?“母校不母”,学生恰是在劫难逃。不仅如此,法律明确禁止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由此可见,高校变相“售卖”新生个人信息,岂止是“母校不母”,更是违法行为。
奚旭初
担忧
对学生无异于一种坑害
显然,银行不等学生入校,就已经和校方联手,明知有侵犯个人隐私、强制消费之嫌,仍“先下手为强”,把一块“肥肉”抢到手再说。事实上,如此推销银行卡,早已见惯不怪,也导致校园卡滥发成风,曾有报道,某银行内部规定每人每月要完成10张校园信用卡的指标,某银行竟然向学生推出6张卡的套餐。
只要透支额度与本人还款能力相符,向大学生发行信用卡当然并非不可。然而,如此争夺“市场份额”,必然要降低门槛,曾有报道,部分发卡行未能按照相关制度对学生卡申请人还款能力进行严格的授信审核,且未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设立有效担保,一些发卡行甚至在《学生信用卡领用合约》中删去“收入情况说明”一栏,完全忽略对学生卡申请人还款能力的审核。
信用卡向大学生如此“派发”,造成自制力较弱的学生超能力消费,或滋生攀比消费心理,大学生中因此成为“卡奴”的,早已不乏其人。显然,信用卡在大学校园的无序竞争,对学生无异于是一种坑害。
大学生属于无工作、无固定收入群体,对大学生的还款能力,银行当然不可能不顾及,银行之所以不怕大学生透支逾期,是因为一旦学生无力还款,发卡行会向其父母进行欠款追偿。于是,虽然这给家庭尤其是贫困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但于银行,却既不必承担资金风险,又坐收渔利。而学校,当然也可以从中分一杯羹。
然而,向当初并没有承担担保责任的父母进行欠款追偿,显然缺乏法律依据,若遭到学生家长的法律诉讼,则将给发卡行带来法律风险。而且,因为大学生透支消费而加重家庭经济负担,并助长学生的盲目消费,也必然产生不利的社会影响,因此给银行带来道德风险。于学校,也有辱斯文,有损为人师者的形象。
对于部分发卡行未能按照相关制度对学生卡申请人还款能力进行严格的授信审核,且未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设立有效担保,有关方面多次要求全面规范和清理学生银行卡,要求学校不得在未告知的情况下给学生统一办卡,然而,在利益驱使下,滥发校园卡的冲动依然不可遏制,有关方面应有更坚决的措施,否则,录取通知书夹寄银行卡之类的荒唐,还会层出不穷。
钱夙伟
剖析
远非强制消费这么简单
表面上看,高校随同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银行卡,是为了方便学生和家长缴费。然而,方便学生和家长缴费,并非指定银行卡一个方式,在支付多元化的当下,运用支付宝、电子银行向指定的缴费账户支付,同样很便利。更何况,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替学生开户本身就有侵犯个人隐私,干涉他人消费自由的嫌疑,哪怕目的再充满善意,而采取非法的手段,都是不可取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提供缴费方便,其实站不住脚。
更值得拷问的是,银行和客户建立银行卡服务合同关系也是民事法律关系,需要本人和银行签订,高校不能直接代替民事主体代办,而民事主体权利的明显缺位,有着严格办卡规定的银行又是如何给予高校这种越权的便利?高校与银行这种超越法律界线的合作,想必存在内在利益的契合。
不难看出,高校违法替学生开户并非强制消费这么简单,更深层次的原因恐怕还是运用了对学生管理权力的影响力,为商业银行市场竞争张目。毫无疑问,这种建立在非法手段上的竞争,属于不正当竞争,而基于这种竞争之上的合作,又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呢?至少不能排除其中的可能性。
高校替学生办卡不是单纯高校权力越位的命题,根本还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命题。无论高校是主动还是被动参与了商业机构对校园商业市场争夺,本质都是充当了不正当竞争的帮凶。对于类似的行为,不但要求高校切实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恪守权力的边界,更要厘清权力与市场的界线,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远离不当利益的侵扰。
然而,徒有禁令不足以自行。高校类似的强制消费,客观来说是市场不正当竞争产生的普遍性侵权。要想从根本上防止类似乱象的发生,更需要把市场的竞争行为关进法治的牢笼,划出竞争行为的红线。目前,《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在修订的程序之中,期待加快进程。
房清江
呼吁
还录取通知书应有的纯净
一纸高校录取通知书是莘莘学子拼搏成果的标志,满载着个人及家庭的希望,打开信封,大学新生们最期待的就是品味大学的精神气质,聆听到高等学府的深情召唤,这些具有思想性的元素才是通知书应有的纯净。银行卡、电话卡与通知书在一起,多么不合时宜地玷污着这份纯净。
对于配发银行卡等问题,报道中就提到某所高校工作人员认为这样做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并表示必须使用这两张卡来缴纳学费的,其他的就是没法划转。直接邮寄银行卡方便缴费的借口根本就站不住脚,认为使用银行卡缴纳学费能够方便管理和方便学生,纯属无稽之谈。在金融便捷支付方式如此丰富的今天,银行卡已经成为非常传统的支付方式,如此传统保守的财务管理机制,就暴露出这样的高校缺乏与时俱进的理念,更缺乏引领学生敢于创新的综合性能力。如果高校是打着方便学生的旗号与银行共同谋取商业利益,更应该对其进行尖锐批判。
高校学生数量大、稳定性强,历来都被银行、通讯运营商视为最重要的潜在客户群体。银行对于不同客户群体的要求也折射出制度执行的不公平,某些业务必须要求当事人亲自到银行办理,例如重病老人被抬到银行大厅办业务,对于优质的学生客户群体,却可以抛弃法律规范的强制性规定,违法违规办理。
金融监督、工信等部门要严厉处罚违规办理银行卡、电话卡的行为,规范行业秩序,防止在利益的驱动下去污染录取通知书应有的纯净。还高校录取通知书应有的纯净,关键在于高校自身要做好自律,禁止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以任何理由去侵犯学生的权益,坚决查处商业行为背后的不法行为,秉持大学应有的精神气质。 刘勋
三言两语
现在办卡都要求实名制,并要求本人亲自办理。学生没有到场就收到了银行卡和手机卡,请问银行和移动通信商的规则是给谁制定的?如果学生身份信息泄露了谁来承担责任?
——冯镇
表面看,高校配发银行卡、手机卡,确实是方便了学生,省去学生亲自到柜台或营业厅办理的繁琐,但真正得方便或实惠的是高校、银行和移动运营商。
——袁钟
方便学生不是违法的理由,希望有关部门规范和追究高校、银行和通信运营商的行为和责任。
——冀北仁
对屡教不改的银行和高校,政府部门不能光立规矩,还要明确违反了规矩该怎么罚,而且处罚力度还不能太轻。
——童其君
学校利用银行卡和手机卡,“卡”住学生利益,功利的教育思维昭然若揭,借统一管理之名,变身为银行产品的“推销商”。
——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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