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19岁睿智作文《商鞅徙木立信论》
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舌而讥矣。乌乎!吾欲无言。
译文:
我读史书读到商鞅搬移木杆树立诚信一事,不禁慨叹起我国国民愚昧,执政者煞费苦心,几千年来民众不觉悟、国家接近走向灭亡的悲惨命运来。认为我说的不可信,请允许我详尽地说出我的道理。
法令,是谋求幸福的工具。法令如果好,它让我们民众获得的幸福就一定多,我们民众正担心不公布这些法令,或者公布后担心这些法令不产生效力,一定竭尽全力来保障它,维持它,务必使它达到完善的目的为止。政府和国民互相维系,哪有不信任法令的道理呢?法令如果不好,那不但没有幸福可言,而且还有足够让人恐惧的危害,我们国民又一定会竭尽全力来阻止这些法令。即使想要我们信任(法令),又哪有相信它的道理呢?就如商鞅与秦国民众之间(具有同样的利害关系),却恰恰运用跟政府与国民互相信用相反的方法(即运用徙木立信的办法)去做,这又是为什么呢?
商鞅的法令是好法令。如果试着翻阅一下我国四千多年的记载,寻求那些利国福民的伟大的政治家,商鞅不是位居第一吗?商鞅处在秦孝公时代,中原局势极不安定,战事正盛,全国民力疲惫,(达到了)不能够言说和描述(的程度)。在这种情势下,却想战胜各诸侯国,统一中原,不很难吗?在这种情势下,变法的命令出台了,这些法令惩罚坏人来保护人民的权利,鼓励种田织布来增加国民的财力,崇尚战功来树立国威,把贫困、懒惰者收为奴隶来杜绝人力、物力资源的损耗。这确实是我国从来没有过的重大政策,国民害怕什么而不相信呢?一定要(通过)搬移木杆来树立诚信,我从这里知道了执政者都费了苦心,我从这里知道了我国国民愚昧,我从这里知道了几千年来民众智慧缺乏、国家差点儿走向灭亡的悲惨境地是有原因的。
虽然这样,但一件不寻常的事情开始出现时,百姓对此会感到惊惧。国民是这些国民,法令是那些法令,我为什么对此感到奇怪呢?我只担心这搬移木杆树立诚信一事,如果让东西方各国文明程度高的那些国民听了,一定会捧着肚子大笑,(或者)高声讥诮。唉呀!我不想说了。
徙木立信:(史记·商君列传第八)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译文: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商鞅)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市场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够搬到北门的就赏给十镒黄金。百姓对此感到惊讶,没有人敢去搬木杆。就又宣布命令说:“有能够搬过去的就赏给五十镒黄金。”有一个人搬木杆到北门,立即赏给他五十镒黄金,以表明没有欺诈。终于颁布(变法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