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双方打官司,但我们全家还是非常感谢学校对孩子的培养。"昨日上午,杭州滨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化学实验课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一名被酒精严重烧伤的学生通过家长向江南实验学校索赔39万余元。
和以往法庭上原被告间唇枪舌剑的场景不同,这场官司双方心态都比较平和。经法官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学校同意一次性赔偿108742.4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化学课上被严重烧伤
受伤学生小何今年才14岁,老家在丽水,2010年9月通过全省招考进入江南实验学校。昨日替小何出庭的小何爸爸也是一名教师,他向法庭提交的起诉状里描述了事发经过:
事发在去年7月2日上午的化学实验课,当时小何还上初二。分组实验过程中,小何操作的酒精灯突然滑落。酒精倒在小何胸前的校服上,导致小何脸部、腹部、胸部、左手臂等部位被烧伤。经学校医卫人员简单处理后,小何被送至浙医二院治疗,被诊断为"全身多处火焰烧伤15%(Ⅱ度)"。
出院后,父母又带着小何到其他医院就诊。小何爸爸说,因为这次事故,小何烧伤部位的排汗功能基本丧失,只要参与剧烈运动就会出现红肿并发痒,还留下多处明显凸出的褐色疤块褶皱。
学校称是"意外"
江南实验学校用"意外发生"四字来描述这场课堂事故,代表学校出庭的是教化学的吴老师。
吴老师说,当天是一堂普通的化学课,只不过是把课堂搬到了实验室。吴老师回忆说,当时她站在讲台后面,46个学生每两人一组做化学实验,突然小何这边火烧起来了。
"酒精燃烧速度非常快。"吴老师说,当时小何旁边的学生有些惊呆了,还有学生用打湿的抹布扑火。吴老师分析,酒精灯应该是从铁架移往课桌的过程中滑落的,是一次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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