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与市药监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共建重庆市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
为扩大药品监管专业人才培养规模、优化提升人才培养的结构和质量。7月21日,重庆市药监局与学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深化校地合作,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培养创新型高层次药品监管人才,加快药品监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重庆市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周隆海,重庆医科大学校长黄爱龙出席仪式并致辞。
在签约仪式上,周隆海指出,协议的签订对于进一步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智库优势,打通“政、产、学、研、用”创新链条,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服务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黄爱龙表示,重庆医科大学将进一步依托药学学科的良好基础和临床资源优势,围绕药品全生命周期,开发新工具、新标准和新方法,夯实重庆药品监管科学基础,解决影响和制约药品创新、质量、效率的突出性问题。
黄爱龙代表重庆医科大学、周隆海代表重庆市药监局共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重庆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正式启动。
按照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从四个方面开展合作。一是联合开展药品监管及药学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二是共建重庆市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基地将依托重庆医科大学的特色学科和研究基础,主要围绕基于临床医疗大数据的上市后药品主动监测及预警、干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技术评价、纳米类药物安全性评价及质量控制、真实世界数据用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方法、药品上市持有人制度下监管制度创新学等开展研究,建立新方法、新标准和新指南;三是合作开展监管科学项目研究,项目将聚焦细胞和基因治疗、纳米药物安全性与质量控制、上市后药品主动监测与评价方法、再生医学、药械组合等前沿性、交叉性产品;四是合作开展科研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高校科技、学科、人才综合优势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备、技术、平台、资金和信息独特优势,联合开展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联合申报和建设。
同时,根据协议双方将通过监管工具、标准、方法等系列创新,制定一批监管制度和机制、审评技术规范指南、检查检验评价技术、技术标准等,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药品研发创新、质量提升、监管针对性不强等突出性问题,加快实现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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