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积分入户申请对象及基本材料是什么?根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凡申请迁入苏州市区人员必须具备在迁入地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生活来源两个基本条件。落户苏州包含了积分入户、人才引进落户、以及投靠落户,三种主要的落户方式。吴江区及四县市(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在上面三种基础上还多了一项购房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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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
1、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
适用对象: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2020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
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增设的补充证明途径: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也就是说,你只要缴纳了社保并且办了居住证(需满足一年),就可以申请了!
2、申请受理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半年截止至5月15日前)
以上日期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应当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表格,并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3、申请基本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本人居住证原件
③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④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自有居住房证明原件
⑤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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