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成人高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和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按科类划定。成人高考录取分数线不是全国统一,是全省统一,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不一样。成人高考录取分数线公布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决定,一般在考试结束之后一个月,和成人高考成绩一起公布,具体时间请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为准。
1、专升本:文史类120、中医类120、艺术类100、理工类100、经济管理类100、法学类110、教育类100、体育类100、农学类115、医学类110
2、高中起点本科
文史类100、艺术100、理工类100
3、高中起点专科
文史类100、艺术类80、理工类100、体育类100
第一批:录取考生首次志愿;考试院公布首次志愿录取去向,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查询。
第二批:首次志愿未录取的考生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与首次志愿设置模式相同,考生可填报同科类的两个顺序志愿;考试院录取考生征集志愿;之后公布征集志愿录取去向,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
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部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