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金宝搏188入口 成人高考频道根据《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收集整理了2021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备考试题及参考答案以供广大考生参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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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备考题及参考答案18
2、21岁的林某与邻居家11岁的夏某到街上玩,正遇见福利奖券抽奖活动,林某摸了几张均没有中,于是让夏某摸一下,但是夏某没有带钱,林某当即地给他2元,夏某表示回家后还给他,林某说不用,结果,夏某摸到一张价值1万元的奖券,此时,林某声称夏某只是一个小孩,不知道摸奖的意义,并且这张奖券是他出钱给夏某摸得,所以最终应当归属与林某。他愿意支付夏某1000元劳务费。夏某的父母不同意,最后起诉到了法院。试问:
1)林某交给夏某2元钱的行为是委托行为还是赠与行为?
2)夏某摸奖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1)林某交给夏某2元钱的行为是赠与行为。因为林某在此之前既没有表示让夏某帮他摸奖,而且当夏某表示回家后归还时,夏某已经表示了放弃的意思,所以是赠与行为。
(2)夏某的摸奖行为有效。因为,夏某虽然只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一方面,在其摸奖的过程中,始终有成年人林某的陪同,所以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另一方面,依据《民法通则适用意见》的规定,夏某利用2元钱进行摸奖的行为属于与其智力等状况相适应的活动,应认定在摸奖的时候具有了行为能力,所以夏某的行为是有效的。
3、甲、乙系同事关系,交往较深,一日,乙因其妻重病住院治疗,甲同乙一同前往医院,因尚差住院费8000元,甲便替乙垫付,数月后,乙拿8000元归还甲,甲说:“你现在比较困难,你先用着,以后再说。”乙表示感谢。四年过后,甲、乙之间因工作发生口角,甲要求乙归还欠款8000元,乙认为此笔钱甲已经赠给乙,所以不予归还,同时认为,诉讼时效已过。
(1)甲、乙之间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什么?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变更?
甲乙之间一开始形成了借贷关系,后来乙归还欠款时,甲通过意思表示以后再说。据此不能认为甲有赠与的意思,因此甲乙之间的借贷关系并未变更为赠与关系。
(2)甲是否有权请求乙归还此笔欠款,乙是否应归还?
乙认为诉讼时效已过,系行使抗辩权,但是由于双方并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日期,而是刚刚提出归还欠款,因而诉讼时效并没有过,甲有权要求乙归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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