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金宝搏188入口 成人高考频道根据《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收集整理了2021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选择题及参考答案以供广大考生参考,具体如下:
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成考当地政策,点击立即了解》》
2021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选择题及参考答案五
点击查看:2021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选择题及参考答案汇总
21[.多选题]17岁的薛某将其在某电子游戏中的游戏装备(市价100元)赠送给8岁的邓某。薛某父母得知此事后表示反对,邓某父母未作表示。关于这一赠与,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薛某法定代理人未追认,薛某赠与行为未生效
B.邓某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意味着默认。邓某受赠行为生效
C.邓某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意味着反对,邓某受赠行为未生效
D.无论双方父母态度如何,赠与法律关系成立
[答案]ABC
[解析]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薛某与邓某均八周岁以上,薛某赠送价值100元的游戏装备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邓某为八周岁,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行为。故,无论双方父母态度如何,赠送行为与受赠行为均有效,赠与法律关系生效。选项D正确,选项A、B、C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22[.多选题]甲为一富商之子(16岁),其借给乙10万元,其向丙借款10万元,其在醉酒状态下将自己的价值20万元的罗马表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丁,其立下遗嘱将祖父赠与的一套别墅遗赠给女朋友戊。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一天甲对乙(15岁)说:“老弟,你借大哥的10万元不用还了。”甲与乙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免除而消灭
B.甲向丙所借的10万元如不能清偿,其监护人负有清偿义务
C.甲在醉酒状态下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需要经过甲之监护人的追认
D.如甲在20岁时因车祸而亡,甲所立的遗嘱发生遗赠的效力
[答案]AD
[解析]本题A属于免除行为,甲为16岁的未成年人,该行为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不发生免除效力。B属于未成年人的债务行为,其监护人负有清偿义务。C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行为。甲在醉酒状态下,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出售其手表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其意志能力范围,该行为应当得到监护人的追认。D中的遗嘱行为,遗嘱能力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遗嘱无效。判断有无遗嘱能力以遗嘱人订立遗嘱时为标准,而非以遗嘱人死亡时为标准。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D。
23[.多选题]甲十四岁,甲的父亲因车祸身亡,母亲乙领取了包含甲的生活费在内的赔偿款后,未再与甲共同生活,甲与其祖父母共同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也由其祖父母支付。甲的祖父母要求乙返还甲的生活费被乙告知已挪作他用。就此,关于监护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是甲的监护人
B.甲的祖父母是甲的监护人,有权要求乙归还甲的生活费
C.甲的祖父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乙的监护人资格
D.监护人发生变更的,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答案]AC
[解析]父母是子女的第一顺位的监护人,故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乙作为甲的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民法总则》第36条规定了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监护人有规定的情形的。法院有权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故选项C正确。选项D中,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其监护人并不限于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还可以由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本题答案为AC。
24[.多选题]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所遗留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妻王某分得房屋2间,其父母分得养鸡场1个。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即改嫁他人,并搬出刘某所留房屋。该房屋一直出租给张某居住。不料,刘某于数年后返回家乡,并因财产返还与王某等人发生纠纷。经查,在刘某被宣告死亡期间,王某所得租金为2万元;刘某父母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为1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王某应返还2万元房屋租金给刘某
B.因王某已经改嫁,王某无需返还房屋及租金
C.刘某父母应返还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1万元
D.刘某父母只需返还养鸡场,无须返还所得收入
[答案]AD
[解析]本题涉及自然人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的财产返还问题。《民法总则》第53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刘某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依据《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人应将所取得的财产返还,返还财产包括原物和孳息,房屋租金属于房屋的孳息,故应予以返还。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养鸡场的所得属于劳动所得,应归刘某父母所有,故刘某父母只应返还养鸡场,而不返还收益,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25[.单选题]下列为法人的是:()
A.律师事务所
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C.某中学社团
D.某高校金融法研究中心
[答案]B
[解析]律师事务所一般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的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选项A错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特别法人,选项B正确;中学社团和高校金融法研究中心不能以财产承担独立责任,应视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非法人组织,但不可能是法人。因此,本题正确选项是B。
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成考当地政策,点击立即了解》》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