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0届成人高考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点及全体学员:
根据郑州航院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通知精神,为切实保障师生健康权益,并保证 2020届毕业生工作圆满完成,结合前期我院针对本学期教学工作的调整安排,现对毕业生工作做如下布置。
一、取消4月25日的返校安排
当日的相关教学安排变更为线上进行,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可采取快递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学校。
二、毕业实习(4月25日截止)
已经完成毕业实习的,需把实习报告册快递给班主任。未完成毕业实习的,需在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和工作安排的情况下,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在本单位完成毕业实习、撰写实习报告,同时把电子版发送给班主任,以作为实习环节成绩评价的依据。纸质版实习报告册可选择邮寄或在疫情解除后送给班主任。
三、毕业生档案(4月25日截止)
学籍登记表、毕业生资格审查表缺少的学生,可在我院网站主页中的资料下载项下载电子表格,填写后把电子版发送给班主任,以作为毕业资格审查的依据。填写完整的纸质版,可视疫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提交给班主任。
四、录入成绩(4月25日 截止)
教学点需把2020届毕业生五个学期线下考试课程成绩录入到超星网络学习平台,与对应课程的网络学习成绩关联后,由系统计算出该门课程的最终成绩。课程成绩不合格的,需进行线上学习或线上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毕业生信息核对(4月30日截止)
继续教育学院于4月24日前,将预计毕业学生信息发送各教学点进行核对,各教学点认真核准毕业生数据后,需在一周内把核对后毕业生信息数据电子版发送至我院指定的信箱。
六、论文答辩
教学点需在5月25日前,完成非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方式可根据疫情状况灵活选取远程或现场答辩。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将根据教学院部的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七、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5月31日截止)
5月31日前,各教学点需提交毕业生数据材料和学位申请材料,所需数据表格参见《教学档案汇编》中相应附件。纸质数据材料可快递报送,电子版数据材料可按规定时间发送至我院指定信箱。
八、教学档案汇编(6月15日截止)
6月15日前,教学点需提交2020届毕业生教学档案汇编。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71-61912178
信箱:zziajxjyxy@126.com。
地址;郑州市大学南路7号院郑州航院院继续教育学院
郑州航院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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