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自考免考申请具体流程
1.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系统中考籍管理模块的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模块提交申请:输入已获得的等级证书类型、级别、证书编号(CET、PETS笔试成绩输入准考证号)、成绩、获得证书年月、获得证书所在省份。同时输入要申请免考的课程代码,同一张证书可申请免考多门课程。
2.输入证书信息后,系统自动匹配考生输入的证书类型、证书编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如匹配成功,提示“证书查验通过,无需递交材料,审核时间约30个工作日,请注意审核结果。
3..如匹配不成功,系统提示“请将准考证、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县(区)自考办初审。”考生需按规定的时间,到提交申请时选定的办理地点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等级证书复印件上注明考试所在的省份。
4..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5.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哪些考生可以申请自考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各统招生报考自考,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考毕业生报考自考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自考相应课程,例如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自考免考后成绩怎么算
有些省份和院校免考科目是没有分数的,成绩单上的成绩一栏注明免考,不计入总分,也不计入平均分;但也可能会有以下这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层次课程代码学分相同的课程,按之前通过成绩计算;另一种是用相应证书来免考课程的,一般以60分及格分计入成绩。
因此考生在申请课程免考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所报考省份和院校对学位证申请的具体要求,比如是否对单科或平均分有明确成绩要求等等。
18~23周岁
24~32周岁
33~40周岁
其他
高中及以下
中专
大专
其他
工作就业
报考公务员
落户/居住证
其他
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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