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22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逐级推优、统筹兼顾原则,经专家组评审,共遴选2022年度北京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328项(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和经验传承四个类别,各主办单位要根据项目类别确定相应的培训对象,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各主办单位举办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格按照《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要确保师资水平、培训时长等,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1. 项目执行前管理。各项目主办单位在举办项目前通过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具体举办时间、举办场地、授课计划、授课内容、授课教师等),提交时间不得晚于授课前10个工作日。由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2. 项目执行中管理。所有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均采用二维码签到管理。各项目主办单位通过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中申请获取动态二维码,并对签到扫码进行严格管理,做到一人一码,杜绝代人扫码签到现象。学员完成上课前、后扫码并填写电子满意度调查问卷后获得对应学分。
3. 项目执行后管理。各项目主办单位在举办项目后需登陆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项目执行照片、项目执行情况说明、学员学分统计表等),时间不得晚于项目举办后15个工作日。最终上传获得学分学员人数不得超过会场核定人数的120%,否则视作该项目学分无效。
三、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式,本市医疗卫生机构获批的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可全部或部分调整为线上方式开展。各主办单位通过线上方式举办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要确保有关数据信息安全,做好监管工作。
1.线上开展项目平台可选择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北京市卫健委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认定或在用平台(以下简称认定平台),单位自有平台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平台。
2.使用单位自有平台的,平台(网站)主体应与单位一致,或平台(网站)法人隶属于单位。平台应保证课程中不定时签到(原则上1学时不少于2次)、在线时长监控、课后答题等过程管理痕迹。
3.使用其他平台的,平台应为具有培训资质的专业医学教育平台,且平台(网站)在京工信部门备案(京ICP备案);平台内部具有符合《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要求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且平台内人员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数据安全、信息安全专业培训;平台应保证课程中不定时签到(原则上1学时不少于2次)、在线时长监控、课后答题等过程管理痕迹;项目主办单位须与合作平台分别签定信息安全合同及正式服务合同。
4.面授项目拟转为线上形式举办,项目主办单位应按照上述要求选择符合资质的平台进行举办,并按照面授要求通过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提交报备项目信息。单位应按照面授项目进行管理,不得将项目转交其他单位举办,举办结束后2周内按照要求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在举办地点一栏填写在线教学网址等信息。线上执行项目完成在线签到,在线时长不低于总时长的80%并完成课后答题的学员可获得相应学分,线上执行项目不再使用动态二维码签到管理。学员相关数据由线上项目执行平台导入至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5.使用单位自有平台和其他平台举办项目的,应于2022年3月1日前将拟所用平台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附件2)提交至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备案。
四、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结果公示,评估结果作为学分审验及下一年度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评审依据。
五、本年度项目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计划参与2022年度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品牌项目和精品课程的项目应在2022年12月15日前执行完毕。项目未执行或未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者,将取消其申报下一年度北京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资格。
六、2022年度公布项目可通过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系统(www.tcmcme.cn)查询。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徐 跃 岳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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