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2021年四川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全体会议在眉山举行。会上成立了四川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并审议了《四川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章程》。四川开放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杨俊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副校长刘纯龙主持。
为健全四川开放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四川开放大学决定成立全省系统质量保证委员会,旨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主体工作和重要环节加以指导、调节和完善,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杨俊辉指出,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开放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是全面深化学校教育综合改革的有力保障,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也是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成立质量保证委员会,出台质量保证委员会章程,就是为了健全学校质量保证体系,强化省、市、县三级办学体系,形成“多级联动、多元参与”的教学质量督导格局,提升系统办学水平,为四川省开放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基础和保障。
杨俊辉强调,要明确质量保证重要任务,统筹兼顾,多元协同,遵循开放教育办学规律和教学过程管理规范,严把教师标准、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标准和学生毕业质量标准关口,建立完善定期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价评估制度,综合施策,提高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持续改进的质量保证体系,打造一体化的三级办学质量治理共同体,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制度化的保障。
杨俊辉要求四川开放大学质量保证委员会委员应遵守质量保证委员会章程,按章程规定的内容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和工作职责。全体委员要认真履职,指导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的建设,对有关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察。质量保证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委员会的安排,认真落实好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制度建设、过程监控、结果评价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