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现代财政制度,落实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山西监管局在开展属地预算监管工作中,始终强化政治引领,立足职能定位,认真学习《意见》内容,领会预算管理新要求,通过完善部门预算监管机制,突出监管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服务意识,多措并举贯彻落实《意见》和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全力推进部门预算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机制,全面梳理流程,提高预算监管的科学性
属地部门预算监管工作覆盖山西省境内各级中央驻晋预算单位近500个,涉及“一上”预算审核、授权支付动态监控、直接支付审核、银行账户管理、决算审核等多项全流程预算监管业务,相关业务由财政部预算司、国库司、社保司及业务对口管理司局负责,在监管局内部涉及四个业务处。部门预算监管由于涉及监管单位多、管理部门多、业务事项多、监管流程长,是一项系统工程。山西监管局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部门预算监管科学化水平。一方面,建立“8+1”预算监管制度体系。一是修订8项内控操作规程。梳理修订部门预算监管涉及的审核风险防控通用操作规程及部门预算编制审核、部门决算编制审核、国库直接支付审核等8项内控操作规程。固化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具体的风险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在完善监管机制的基础上,强化制度执行,通过内控自查及时发现制度执行到位情况。二是研究制定一个监管办法。通过梳理原有多个文件规定,通过整合简化,研究制定《驻晋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监管办法》,明确中央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审核、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监控、银行账户管理等预算执行项目的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及资料报送要求等,全面提高部门预算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以“四个统一”强化牵头管理。统一制发“一上”预算审核、决算审核、银行账户年检等工作方案及通知,对内统一时间、任务安排和要求,确保整齐划一、步调一致;对外明确监管要求和监管方式方法,确保顺利开展。统一设计审核模板,找准要求、突出重点、统一口径、统一格式等。统一跟进审核进展情况,收集相关处遇到的问题及时请示反馈;跟进审核开展完成情况,督促按时完成。统一调研存在的问题,研讨分析,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预算监管的有效性
一是严格开展预算审核,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认真落实许宏才副部长在2022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动员会上讲话要求,及时下发审核工作通知,明确审核要求,并认真组织做好两个试点单位预算编制审核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审核要求,对编制数,实有人数,新增资产,新申报医疗、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需求,项目预算支出等进行核减,并对部分项目建议“退回调整”或“不予安排”,强化预算编制要求。二是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监控,提高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全年监控50个中央预算单位授权支付资金,重点核实200余笔可疑支出,对发现违规支付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及时完成整改。通过授权支付动态监控和核实沟通,强化各预算单位支付规范化意识,及时防范堵塞各种违规支付,提高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三是严格决算编制审核,推进实现预算监管闭环。全局完成4户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审核,发现9户次单位存在决算编报等各类问题,涉及金额3000多万元,针对决算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相关单位纠正,并督促进一步规范决算编制工作,全面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四是强化银行账户管理。严格开展银行账户开立审批,变更、撤销备案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风险提示等,把好账户监管第一关。扎实开展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对年检中发现的60个问题及时纠正,并对上年度年检结论不合格和问题账户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范资金使用漏洞和风险。与财政授权支付动态监控有机结合,对动态监控预警的账户问题,在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中开展排查,对发现未经审批、备案开设的银行账户,及时要求整改;对账户超范围使用或违规使用等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纠正。
三、加强调研,强化问题分析,提高监管成果的参考性
山西监管局充分发挥属地监管的优势,在对驻晋中央预算单位开展部门预算监管的同时,强化调查研究,对审核、动态监控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预算管理问题,深入有关预算单位、有关部门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把脉问诊,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理建议或完善政策的建议,充分发挥监管局“探头”、“哨兵”作用,进一步推进预算改革进程。在开展决算审核中,对审核发现的部门事业单位超预算支出、事业收入管理不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质性进展缓慢等问题进行剖析,针对问题节点提出改革建议。在开展“一上”预算审核中,针对部分单位项目预算支出存在立项依据不足、编报不规范、测算依据不充分等问题,提出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编报刚性约束等建议。在开展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属地参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审核中,发现存在“未完成业务”基金缺口及缺口逐年激增的问题,提出建立社保周转金拨付制度等,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
四、强化服务,创新监管方式,提高预算监管的指导性
山西监管局严格落实“放、管、服”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中央预算单位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优化监管方式方法,提高监管工作成效,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同时,帮助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解决管理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一是建立授权支付动态监控“白名单”库。全面梳理多年来对各预算单位授权支付动态监控系统预警问题的核实情况,结合系统管理、业务工作特点,将核实无问题的事项纳入单位“白名单”库,避免由于时间推移、干部轮岗等,对预警问题反复向被监管单位核实、索要资料的情况,减少监管“打扰”,提高监管效率,突出监管重点。二是强化业务分类指导。针对部分预算管理级次较多、基层预算单位众多的预算单位,通过对全系统财务人员“面对面”现场授课、政策解读、监管问题通报及提出管理建议的方式,及时传达预算管理最新要求,强调要点、重点,并对系统内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针对部分“转隶”改革预算单位预算管理薄弱的实际问题,强化现场指导和答疑,调研改革中存在的“梗阻”问题,及时上报问题建议,以推进改革进度,提高其预算管理水平。针对新华社、科研院所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其收入管理的特点,强化分析监管的重点,通过日常指导,提高规范管理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