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财政厅深入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帮促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保障措施,有力支持富民强村帮促项目顺利实施,为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实现共同富裕贡献财政力量。
一、制度为先,筑牢富民强村政策体系
为主动适应脱贫攻坚到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调整,今年初,省财政厅全面梳理“十三五”时期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的32项扶贫政策,明确其中6项政策继续沿用,21项政策优化调整后继续实施,并逐项研究调整方案,确保财政帮扶政策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研究制定《江苏省财政厅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财政支持富民强村帮促行动的17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出台《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财政支持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提供制度保障。
二、投入为重,打造资金保障坚实后盾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省财政设立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十四五”时期,计划安排65亿元,以农村低收入人口和820个省定经济薄弱村为重点帮促对象,以6个原扶贫开发重点片区、黄桥茅山革命老区以及12个重点县(区)为重点帮促区域,着力支持构建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和经济薄弱村发展长效机制。2021年,已累计下达省以上衔接资金10.87亿元,支持全省超过740个帮促项目开工建设。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坚持以支持产业发展、强化低收入人口利益联结机制为重点,明确衔接资金优先支持带动效益显著、低收入人口增收明显、利益分配向低收入人口倾斜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今年全省入库的1321个帮促项目中,产业类项目占比接近60%.
三、创新为要,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渠道
以市场化方式探索推进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的设立与管理,充分考虑农业农村领域投入大、风险高、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在规模架构、投资方式、投资方向、分配机制、存续期限等核心要素中,明确体现乡村振兴基金及其子基金支农、为农、惠农、不脱农的政策导向。规范基金设立评审,有序组织基金招募,建立科学的运营机制,会同主管部门做好基金管理政策制定、政府股权权益维护、基金运行监管等工作,推动各子基金迅速有效落地,截至2021年9月底,省政府投资基金已设立乡村振兴子基金16支,累计投资项目52个,投资金额18.91亿元,有效解决了常州一号农场科技有限公司等农业企业的融资需求,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创新政府债券发行品种,分三期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券181.76亿元,支持全省157个现代农业设施等项目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
四、监管为本,下足资金管理绣花功夫
按照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衔接资金全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除用于约束性任务的资金不得统筹外,其余资金均可在规定的支出范围内统筹使用,赋予地方更大的统筹整合自主权,鼓励各地以富民强村帮促行动为平台,统筹用好各级各类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资金合力。进一步完善衔接资金监管机制,强化衔接资金动态管理,各级安排的衔接资金均纳入财政动态监控;全面实施资金绩效管理,对年度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明确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结果纳入资金分配因素,切实推动资金管理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