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中国传媒大学成果转化中心(挂靠科学研究处)成功完成中国传媒大学首例科研成果转化,并出具了首张科研成果转化认定书。
科研成果转化认定书
为促进学校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中国传媒大学科研、艺术创作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鼓励广大科研人员发明创造,提高科研人员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保障校内参与各方权益,规范中国传媒大学科研成果转化活动,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分管副校长和科学研究处领导班子带领成果转化中心同志经过长期广泛的调研与学习,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最新文件精神,在总结其他理工科院校技术转移经验基础上,从中国传媒大学技术与艺术的特点与实际出发,制订并经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国传媒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中传科研字〔2020〕6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发布后,学校成果转化中心积极作为,组建了强有力的管理架构,设置三名副主任分别负责成果转化中心的日常管理、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和科研机构成果孵化,用心用情做好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之间、校内外单位之间的“科研红娘”,努力做到“精准科研服务”,结合中国传媒大学学科实际,力争中国传媒大学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取得突破。
从今年6月份开始,中国传媒大学成果转化中心配合电视学院积极运作数字文化西安时尚传播与推广项目。项目产品名为“数字文化手机壳”,共为5个西安景点打造了124款原创设计。该项目以手机壳作为文化传播的实体媒介,将西安的传统文化和区域文化承载于其中,通过游客的购买和使用传播传统文化中的符号元素,并且能够配合短视频、融媒体产品等数字媒介实现协同呈现,打造区域文化IP,推动文旅深度融合。此外,手机壳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成为时尚穿搭的一部分和时尚传播的要素之一。校党委书记、校长廖祥忠曾以“小小手机壳,彰显大文化”评价该项目。
在合作期间,项目团队与西安广播电视台洽谈多次,双方就广播电视地方台的发展模式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立体多维地对地方文化进行传播,是广播电视地方台在媒体融合时代开拓和发展的创新路径。数字文化西安项目包含文化短视频、融视频导览、文创产品设计、时尚传播与推广四个板块,从线上线下、区域内外四重维度对西安的传统文化与区域文化进行传播。
当前,西安广播电视台已经在西安市永兴坊开设实体商店“长安壳栈”,销售该项目产出的手机壳,截至2020年10月15日,“长安壳栈”已经实现盈利。同时,西安广播电视台正在开发线上销售平台,实现手机壳的定制生产与在线销售。不仅如此,西安广播电视台借助西安市“一带一路”内陆港的亚欧专列,将于2020年11月10日将数字文化手机壳发售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真正实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对外传播,以提升文化产品“走出去”的现实效果,助力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
10月20日,数字文化西安时尚传播与推广项目知识产权转让收益40万元已到账学校。成果转化收益到账后,按照中国传媒大学《实施办法》文件,将科研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净收入按照:艺术创作类成果完成人80%、成果完成人所在单位(部门)10%、学校10%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科研团队以现金、项目、或者现金+项目方式一次性获得科研成果转化奖励(成果转化收益净收入的80%),并按照《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该合同在技术市场管理部门认定符合政策后,对个人所得税现金奖励部分进行减半计收;电视学院以运行经费方式获得科研成果转化奖励(成果转化收益净收入的10%);学校分配成果转化收益净收入的10%,转入科研成果转化基金,用于学校的科研成果孵化转化。
科研的成果转化,是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的初衷和目标,是科研的“最后一公里”,尤其在当前国际形势下是我国科技促发展的大势所趋,中国传媒大学结合自身学科优势与科研特色力争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有所突破。在服务本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学研融合、决策咨询、智库咨询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力争为北京市强化“四个中心”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提供优质服务,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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